2009年,新疆把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列入环保专项行动重点, 将对新疆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检查,自治区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孟庆新:“组织开展对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022加强水源上游污染源的检查,建立风险源档案,坚决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07、08两年查处水源地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排污问题进行后监督,跟踪督办,限期解决存在的环境隐患。”
同时,2009年自治区环保局组织各地进行了“新疆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分”工作,目前各地建制镇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初步完成。孟庆新:“调查评估使我们摸清和掌握饮用水源地的水资源量、水质、环境状况、污染源种类、分布和排污情况,为制定保护措施提供基础支持和技术支持。划分保护区后依法取缔划定的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和排污口,真正做到依法实施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确保人民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