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下午17时许,高速交警三支队二大队民警巡逻至长晋高速(晋城往长治方向)63KM 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D19xxx的小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没开警示灯,也没有摆放警示标志牌,民警随即上前了解情况。
当民警来到车前发现,该车司机在小车的“掩护”下,在车后正在方便,看见民警过来,慌忙系上裤子,还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民警见其要上车离开,便上前将其拦住,告诉他这样停车的危险性及“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禁止在应急车道停车;即使是紧急情况,也必须在来方向150米外设警示标志,并开启危险信号灯,夜间还须开示宽灯、尾灯”等相关规定。可是,该司机不但没有一点认错的态度,还振振有词地辩解:“人有三急,憋坏了怎么办?”见此情景,民警耐心的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诉他说前方几公里处就是服务区,稍微忍耐就可解决。
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该车司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接受了民警队其进行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