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结束后,各地招办将会把所有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直至考生本人。需要体检复查的考生,要经当地体检领导小组同意、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指定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自治区普通高考体检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问:我是内地因公派到新疆工作的,我的孩子可不可在新疆借考?
答: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但因公长期在新疆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新疆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考生可向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我区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
问:作为家长可从哪里可得到正规的2009年高考招生考试信息?
答:得到高考信息的渠道有很多,如:新疆招生网(www.xjzs.edu.cn)、新疆教育信息网(www.xjedu.gov.cn),还有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和新疆招生考试信息服务中心出版的《新疆招生与考试》丛书。
问:2009年是否允许二次投档录取?高校可不可自行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答:为了加强录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录取程序操作,录取新生严格按志愿、分数投档。考生一经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录取。
在录取中,为保护高分考生利益,允许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分数级差要求调阅非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允许生源未满的高校调剂录取高分考生。
此外,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
问:我们考生电子档案主要有哪些内容?考生有电子档案了,那纸介档案是不是没有作用了?
答: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及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等5部分。
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被录取的考生在高中学校阶段的纸介档案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就读中学提取并自带到录取学校。
问:2009年高考评卷工作中,将有多少高中教师参与评卷?
答:今2009年新疆普通高考网上评卷的教师将从高校和高中骨干教师中选聘,其中高中教师所占比例将达到40%。
问:听老师说招生章程对考生填报志愿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问一下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有哪些?
答: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阅读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编印的高校招生章程,了解其中内容。考生若因不了解招生章程中有关内容而影响录取结果,后果由考生自负。
2009年自治区及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咨询举报电话
序号
1地州
2自治区招办
3乌鲁木齐
4克拉玛依
5石河子
6吐鲁番
7哈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