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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卧底调查南宁传销 潜伏日记记录洗脑经历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时间:2009-06-22 16:55:15

  后来,阿西又带我去看了另外一个房子。那是一个两居室的空房子,房间很凌乱,有一种发霉的味道。“如果你想一个人住,可以先住这里,待有别人住进来再说。房钱也不要你出。”阿西说。

  下午,阿西带我去了青秀山风景区、国际会展中心、东盟领事馆区等地方。阿西说,不能白游览,要用心体会,理解南宁迅速发展的真正意义,“纯资本运作”的意义。我心里清楚,这也是在给我洗脑。临走,阿西再次叮嘱,一定要尽早搬过来住。

  这一天很累,衣服都被汗水湿透了。

  6月8日,雨

  南宁很闷热,在雨中走路都会出汗,雨水和汗水搅在一起,叫人很是不爽。早晨,阿西发来短信,要我10点钟准时到她的住处,今天她约了行业的高人,要给我“开班”。下午我才知道,开班是正式入行的前奏,主要是了解“纯资本运作”的行规和制度。

  又是堵车。我迟到了10分钟,阿西显得有些生气。她告诉我,按行规是一定不能迟到的,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没人愿意等你的。约定的那个人已经走了,所以只好由阿西亲自给我开班了。

  正式开班了,阿西制止了我想记笔记的行为,“不要用笔记,要用心记,用大脑记。”阿西一边讲解,一边在纸上画一些图表和线条,以让我直观了解成员之间的关系和分钱办法。整个过程大约用了两个小时,最后把我彻底讲晕了。我到底也没弄清楚如何分红,何时晋升老总,为什么可以短期赚到1000万。

  下午,从2点到8点,6个小时的时间里,我走了三个地方,结识了16个“新朋友”,经受了四轮冗长的说教,疲惫不堪,回头看看身后的阿西,依然沉静而温和,没有半点倦意。

  回到酒店,脑子依然混沌一片,晚上很长时间难以入睡,好不容易睡着了,很快就被噩梦惊醒,梦里全是和传销有关的片段。

  夜深了,我站在窗前抽烟。雨一直下着, 窗外的景色显得模糊而迷蒙, 打开窗子,潮湿而新鲜的空气一下涌进房间。此时,已是6月9日凌晨4点钟。

  6月9日,雷阵雨

  今天情况更糟糕,上午2个小时,下午4个小时,晚上2个小时;全天惨遭轮番说教总计达8个小时。通过“学习”,我终于弄懂了复杂的奖金分配制度,也知道了他们拉人入伙所采用的常规战术和技巧。几乎所有说教者都对我说,找下线,就要找自己最信任的人,如朋友、亲属、同学等,找三个和你关系最好、最有能力的人作为你的合作者,还有最最重要的是,千万不要告诉别人你在南宁做什么,拉人的时候更不能直接让他来做“资本运作”,要找借口先把人叫来南宁,然后再想办法说服他。

  中午吃饭是今天的“亮点”。在XX海鲜酒楼,我见到了差不多有一千人之多的传销群体,场面壮观,令人震撼。

  6月10日,阵雨

  今天见了一个非常健谈的重庆女孩,据她说,她和香港男友在上海开了家洗衣店,本来生意不错,被朋友叫来南宁,从此卖了洗衣店,为实现自己的财富梦想而落脚南宁。听她说得挺热闹,但是隐约感觉她的眼神有些忧郁,女孩不停地抽烟,像背课文一样重复着别人早已说过的话,很熟练,但很机械,不够真诚。我想,她心里必有难言的隐情,不知是否有机会让她说出真话。

  女孩讲了一件有趣的事:春节的时候,一个住在她家里的湖北小伙子,半夜趁人不备,悄悄逃掉了,走的匆忙,连鞋都没来得及换,是穿着拖鞋跑的。“回老家,还不把脚冻掉喽,”,“把他说的那么笨,不会再买一双啊!”阿西和重庆女孩边议论边开心地笑起来。

  下午,去了一个非常偏僻的小区,小区里一多半的房子都没有人住,显得很空寂。在10层的一个单元房里,我见到了美院毕业的小元,小元28岁,吉林人,毕业于某美院艺术设计专业。小元的说教辞令同样是老调重弹,没有什么新意,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那头飘逸的长发,和墙壁上他自己创作的剪影作品。这是一个有些才气的小伙子,可惜,自己的人生路,稀里糊涂就走偏了

  晚上依然失眠,依然做梦,我是不是病了?

  6月11日  晴

  今天发生的事有些让我哭笑不得。

  我问阿西,是否有关于“行业”方面的文字资料,阿西说,书摊上有卖,我带你去买。在书报亭,阿西精心为我挑选了三本所谓的“纯资本运作”工具书。其中有一本类似杂志,又不是杂志的刊物,封面上写着:西部精英必读(二);另外一本更离谱:连刊物名称都没有,封面显要位置印着“马云论虚拟资本运作的方式”;还有一本小册子 ,是一个叫做丁耀华的人写的一个所谓的广西资本运作调查报告,封面特别注明:“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这3本读物均没有刊号和刊名,其印刷粗糙不堪,错误百出。3本读物均大肆鼓吹纯资本运作的合法性、合理性、生命力和对广西发展所做的贡献。令人气愤的是,在“西部精英必读(二)”这本非法出版物中,竟全文抄袭了本刊记者采写的、发表于本刊2009年第10期的文章《广西北部湾:“雁群效应”形成》一文,且没有注明稿件来源及作者署名。没想到,一篇正常的新闻报道,会被用来作为宣扬传销的工具,真是令人苦笑不得。我又想到马云,他“论资本运作”竟然被拿来当了传销的旗幡,更让人啼笑皆非了。

  组织领导传销罪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案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将传销犯罪正式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传销“变异”品种 (不完全统计)

  假直销

  假借直销名义进行传销,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头牟利。

  “远程教育”

作者:  责任编辑:唯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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