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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交连续自燃必须问责

来源:QQ 时间:2009-06-14 14:00:38
昨日(6月13日)9时许,深圳一辆公交车行至笋岗路与宝安路交叉口处冒烟起火,烧成骨架。26名乘客安全脱险。深圳西部公交公司通报称,初步调查,判断为仪表盘及相关线路所使用主材的质量问题引起事故。
    深圳的这次自燃事件,距离上次成都市公车自燃仅仅8天时间,而离深圳6月8日的演习也不过几天时间。  

    2007年3月26日,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民治大道上曾发生两辆公交车迎面相撞后起火事故,1名卡在车内的公交车司机被烧死,另有18人受伤入院。同时,大火和浓烟造成铁路桥——民治中桥受损,导致平南铁路至少一列货车和两列旅客列车停运。
    据了解,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发生后,深圳市交通局“极为重视”,及时召开紧急会议,制订了《全市公交车辆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在深圳市公交行业发生,保障广大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6月8日,深圳巴士集团还开展了一场应急演练。训练结束后,全深圳市将从6月8日开始到7月7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交车辆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检查对象是全市所有公交线路的全部公交车辆。
  为了落实“大排查”活动,专门成立了以深圳市交通局局长黄敏为组长,以几名副局长和巴士集团、西部公交、东部公交董事长胡剑平、张启云、张守军为副组长的“全市公交车辆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大排查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大排查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督查以及各类表格、材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成立了特区内、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等4个辖区安全隐患排查组和1个机动排查组、1个排查督导组。
   笔者注意到,深圳市为期一个月的公交车辆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目前还是第一阶段,也就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这一阶段时间最长,从6月8日至6月22日。效果怎么样呢?昨天的情况大家已经看到了,而在前天,西部公交一辆310-315环线大巴在布吉刚刚发生过自燃(没有人员伤亡)。
    两天两辆车自燃,这“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显然是过不了关的,至于第二、第三阶段的“排查组复查”(6月23日至7月1日)和“整改完善”(7月2日至7月7日),我看还是先缓缓吧。
    理由是,公交车辆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6月8日才开始,“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巴士集团、东部公交、西部公汽三家专营企业于6月8日下班前就将大排查行动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对应辖区排查组,这方案的缜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究竟有多高?当天提要求,当天报方案,是不是太仓促了,有些流于形式了?
    昨天的自燃事故发生后,很多人市民侥幸:幸亏是周六,假如是工作日,该线路乘客很多,幸好在周六早晨乘客不多,否则会产生什么后果很难说。
    我们不能老是凭侥幸。因为,与侥幸相对应的,就是惨痛,就是悲剧,就是大不幸!我们不敢假如,因为这样的假如太可怕了。但我还是要说,假如昨天不是休息日,假如车上乘客很多......我不敢再往下想。    
    深圳公交两天两辆车自燃的严峻现实告诉我们,演习不是演戏,排查不能弄虚,要切切实实把乘客的安危视为自己的生死责任。  
    深圳公交两天两辆车自燃,不能就这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敷衍塞责,不了了之,应该依法处理相关事故责任人,既要眼睛向下,处理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也要眼睛向上,严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只有严格依法问责,才能触痛有些人的神经,才能使他们明白,老百姓的生命和他们的生命是一样可贵的,才能让哭声越来越少,悲剧离我们越来越远。
   深圳公交两天两辆车自燃,相关领导必须问责!

 
作者:宾语  责任编辑:拓荒者

最新评论共有 1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guest 来自(IP:124.64.243.*) 发表于:09-06-14 15:14:16
深圳市交通局局长和公交公司经理应该辞职!然后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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