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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邓玉娇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来源:荆楚网 时间:2009-05-27 12:31:32
5月26日晚,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经公安机关审查,决定依法对“女服务员刺死镇招商官员”的犯罪嫌疑人邓玉娇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据了解,受邓玉娇亲属委托,邓玉娇代理律师汪少鹏、刘钢于5月25日向巴东县公安局提出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

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鉴于邓玉娇具有自动投案情节,对其采取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作者:  责任编辑:唯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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