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关于中国房地产价格高企的种种争论往往在开发成本上形成纠结,因为成本无法厘清,定价是否合理也就无从判断。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递交了一份名为《房地产开发的总费用支出一半流向政府》的发言稿,引起极大争议。该发言稿称,全国9城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的调查显示,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所占比例为49.42%。之后,房产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口水战”不断升级。
房产企业与政府部门“口水战”的背后,是双方在房价“是保还是压”问题上的角力。曾有多位官员认为,房价偏高源于楼市暴利,房产商应该“顺势而为”“积极降价”。而房产商则认为,房价偏高源于流向政府的份额过高,要想降价必须降低土地出让金和税收。可以说,不找到房价高的根源,不仅这场“口水战”将继续下去,房地产业畸形发展的现状也难以改变。
一旦谈到成本问题,开发商和一些地方政府总是讳莫如深。公众对于房价成本有知情权吗———一方面,我国目前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政府可以要求企业必须向社会公开自己的成本构成,因此对于这部分,房产企业有权不让公众知道;另一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来自政府的财政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房地产税费部分公众则有权知道。因此,政府部门要想澄清房价高企“祸首”的罪名,只能通过公开与房地产成本相关的财政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房地产税费等来实现。
当然,政府部门虽然无权公开个别房产企业的开发成本,却能统计各地房产开发的成本并予以公开。值得注意的是,统计局此次调查的主要内容,不仅包括调查样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个数、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状况等,也包括调查房地产项目开发费用构成情况。如果这些统计数据能有效获取并及时公布,房地产成本的构成必将大白于天下。房价高企的责任到底是在房产企业还是在地方政府,也就不难得出结论了。
2008年起,房地产价格逐步回落、开发商经营受阻。没有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真实成本的摸底,既无从了解房地产行业在经济增速下滑后实际“受灾”情况,也无法了解既有的房地产刺激政策的见效程度以便对症下药。中国楼市要想健康发展,不仅要遏制房地产企业的逐利冲动,最重要的是政府先尽到自己的责任。唯有政府先尽到自己的责任,主动公开财政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房地产税费等内容,才有可能真正揭开房地产的成本构成,也才有可能遏制房产企业的逐利冲动,乃至主动公开自身房产开发的成本构成,促使房产企业在公开透明的房产市场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来源: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