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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忠春被判死刑:为何要判死刑

来源:云南网 时间:2009-04-14 21:27:26

    都市时报:庭审中吉忠春和辩护律师都“死咬”自首问题,这对吉忠春有什么好处?

    高巍:对于自首,法律有严格规定,即犯罪后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刑法》规定,被告人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是一种法定从轻情节。在这起案件中,如果自首成立,吉忠春将可能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但自首不是必然从轻处罚的情节,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分子,即使有自首情节,也可以不从轻或减轻处罚。

    都市时报:吉忠春提出上诉,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高巍:是否上诉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权利。吉忠春提出上诉就意味着一审判决没有生效,此案将由上级人民法院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结果可能是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或改判。根据《刑法》“上诉不加刑”原则,吉忠春提出上诉,从法律上来说,将有改判的可能性,对他而言也就有了生的希望。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最新评论共有 2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guest 来自(IP:119.27.228.*) 发表于:09-04-15 01:01:56
倒车差点撞上别人的车也属于过错?这个“别人”有没有身份限制?比如说有钱人、有势力的人、常用拳头教训人的人。法官是否属于这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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