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时报:庭审中吉忠春和辩护律师都“死咬”自首问题,这对吉忠春有什么好处?
高巍:对于自首,法律有严格规定,即犯罪后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刑法》规定,被告人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是一种法定从轻情节。在这起案件中,如果自首成立,吉忠春将可能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但自首不是必然从轻处罚的情节,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分子,即使有自首情节,也可以不从轻或减轻处罚。
都市时报:吉忠春提出上诉,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高巍:是否上诉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权利。吉忠春提出上诉就意味着一审判决没有生效,此案将由上级人民法院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结果可能是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或改判。根据《刑法》“上诉不加刑”原则,吉忠春提出上诉,从法律上来说,将有改判的可能性,对他而言也就有了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