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回顾: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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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2008年10月1日起,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限行时间为0时至24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6时至21时。停驶的机动车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
限行效果:“每周少开一天车”所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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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1日起,北京市机动车开始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交通管理新措施。暴 帆摄(人民图片) 宋 嵩制作 |
4月2日,由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研究的《实施〈北京市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监测评估报告》首次对外公布,显示北京交通拥堵情况与空气质量均呈好转趋势。
监测结果表明,在2009年2月底比2007年11月底净增机动车45.4万辆的情况下,北京交通状况得到了改善。“每周少开一天车”期间高峰路网速度比“无限行”期间明显提高,工作日拥堵持续时间从7小时45分减少为2小时30分,特别是“严重拥堵”时间由1小时45分减为0。交通拥堵指数从7.54“中度”,下降到5.15“轻度”。 北京市环保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31日,今年累计北京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达标天数已达73天,占监测天数的81.1%。与去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增加6天;与2000年以来的同期平均值相比,增加24.3天。
网友观点:“五日限行”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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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资源是全社会的,如果私车上路行驶过多地占用了道路资源,当然应当对其进行限制,并不是谁有钱谁多交费谁就可以多占。但这种限制不一定非得采取限制私车的出行,也可以是通过更多地施划公交专用车道,减少私车的用路权,还自行车道骑车人等“软性措施”。公共资源的重新分配,应该让减少车辆后坐公交的人得益,如限了多少私车就相应地增加一定数量的公共交通工具,或将由于限行而空出来的道路资源用于公交专用道或自行车道。
是否应该继续限行?
[网友] 从抑制用车需求方面来着手只能作为临时之举,不宜成为常态。因此,根本的解决办法还在于从供应方面着手,即提供便捷、舒适、准时的公共交通系统。
[网友] 客观评价,“五日制限行”在实施期间对缓解交通拥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行政强制手段不能治本,难以随着北京机动车的持续增长发挥效力。
[网友] 是否可以参照其他国家使用经济杠杆调节或予以行政指导,鼓励自觉每周少开一天车,则更能体现人性化行政,更为当事人所接受和配合。
限行的应该是公车还是私车?
[网友] 都应该限行,不过最好给私车适当的灵活政策。
[网友] 应该限行公车,公车资源可以调配,私车就不必了,要不然太浪费资源了。
限行时段如何界定?
[网友] 为了减少对当事人出行的影响,也可考虑缩短限行时段,如从早上7点到晚上8点限行,这样部分人可以早点出行,不受限行的限制,但这样一来,限行的目的就难于达到了,执行上也可能产生混乱,因为按预计时间出来不一定能准时在限定时间前回到停车的地方。
[网友] 最好晚上10点以后就不要限行了,可以方便一些人,而且那时候大街上的车辆本来就挺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