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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驾车撞死5人续:两勇士见义勇为逼停肇事车

来源: 扬子晚报 时间:2009-07-03 12:02:20

   本报讯 7月2日,记者从南京市江宁公安分局获悉,“6·30”车祸受害人赔付已经进入商谈阶段,目前进展顺利。

  据介绍,江宁区设立了8个家属接待组全力负责死伤者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目前,死者家属和相关受害人情绪稳定。相关政府部门与死伤者家属以及毁损车的车主开始商谈赔偿事宜。记者了解到,赔付标准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赔付资金由江宁区政府先行垫付,条件成熟后再向犯罪人追偿。

  另外,公安部门正对“6·30”车祸案广泛调查取证。据介绍,由于涉及人数和车辆较多,取证论证繁复,完成全部公安侦查程序至少需要一个月,加上检察起诉准备,“6·30”车祸案进入司法审判还要有数月时间。

  据悉,4名受伤者全都生命体征平稳,身体正在逐步好转中。

  (范晓林 梅建明 裴瑞)

  “第一撞”小伙已出院

  江宁将对目击者和死者家属进行心理干预

  昨天下午4点,记者再次来到离事发现场仅数百米的张明宝的家金港花园,一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张明宝的妻子刘凤霞(音)除了配合警方的相关工作外,因担心住在家里,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现已避居在她娘家弟弟刘正兴(音)家。而目前,刘凤霞也正在为弥补丈夫犯下的过失,而四处奔波补救。

  记者从江宁医院了解到,醉酒驾车的张明宝“第一撞”受害者、29岁的张鹏已经出院了。目前仍在该医院病房接受治疗的还有3名伤者,包括两名安徽瓜农王殿福和李孝影,以及在2楼五官科病房住院治疗、失去丈夫的洪宝时。洪宝时的护工透露,洪目前情绪开始稳定,开始肯喝点汤、吃点东西了。

  据介绍,“6·30”车祸惨烈,一些目击当事人、死者家属可能要承受相当大的精神压力与心理压力。为此,在成立的事故处理小组中,特别配备了医疗人员,主要承担向伤者等亲历当晚车祸的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同时,还对死者家属进行必要的防范。范晓林 梅建明

  昨“酒驾”者锐减九成多

  昨天上午,南京市交管部门通报了7月1日晚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情况,结果当晚113个整治组查获226起酒后驾驶违法,其中30起为醉酒后驾驶,当晚便拘留了17人。昨晚,记者再度跟随交警上街进行酒后驾车整治,此时“百日风暴”行动的效果立竿见影,从晚上7点半到9点半,查到的酒后驾车行为寥寥无几,记者粗略统计,一大队到九大队两个多小时一共就查处了不到20起。

  “不知道南京查得这么厉害!”昨晚8点55分,来自广东的魏先生在得知自己的检测结果是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6毫克,已达到酒后驾车的标准后,无奈地摇摇头。魏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家人们是出门旅游的,下午刚刚到了南京,找好旅店后,晚上到了新街口附近一家饭店吃饭。“我就喝了一瓶啤酒,平时基本上不喝酒,主要是刚来南京高兴。”魏先生在洪武路被交警二大队民警拦下时还试图辩解,希望民警能“放他一马”,可当即被严词拒绝了。“除了罚款和扣分外,驾照将按上限吊扣3个月,这就意味着他暂时无法开车了。”二大队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晚上已经查了40多辆车,这是发现的第一起酒后驾车行为,而且还是个外地车,本地车主应该都知道最近查得厉害。

  交警九大队民警昨晚也在大桥附近整治,副大队长骆涛告诉记者,查到的酒后开车寥寥无几。第一起是在大桥北路,远处一辆摩托车驶来,民警看到车骑得歪歪扭扭便拦了下来。“我刚走近就闻到一股酒味了,骑车男子看到民警拿着测酒仪走过来,还说你们交警连摩托车也查啊!”骆涛说,骑车男子还比较了解当前“形势”,说知道现在严查酒后驾车,不过他似乎并不清楚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的范畴。经过检测,骑车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12毫克,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过了没多久,一辆轿车也驶了过来,民警拦下检测后,发现驾车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06毫克,也是醉酒驾车。“驾车人开始还显得很冤枉,称自己刚刚回到南京,不知道最近在严查酒后驾车。”骆涛说,这种心态有问题,难道知道了就不酒后驾车,不知道就可以酒后驾车了?

  在随同交警检查酒后驾车的同时,记者也对周边一些酒店进行了探访,结果发现这些停车场车辆的数量略有减少。“本来立体车库都不够停,现在还空了一些位置。”记者采访中得知,大部分的酒店没有推行代驾服务,主要是自身“资源”不足,外加存在风险。

  本报记者 吴胜 郭一鹏

  最高就拘15天,吓得住谁?

  ■法条 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记12分。

  江宁“6·30”惨案仍历历在目,可这么大的惊天惨祸带来的教训仍旧有人视而不见。昨日有不少读者和网友表示,我国交通法对于酒后驾驶的处罚偏轻,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太小,“应该让他们终身不能摸方向盘!”

  马勇律师:应追罚“劝酒者”

  江苏南京天听律师事务所马勇律师痛心地说,在我国即使醉酒后驾车,顶多不过是暂扣半年的驾驶证,半年后又可以照样开车了。即使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可在两年后再次申领。我们应该借鉴其他国家的重罚措施。

  除了延长禁驾期、延长限制人身自由期限、提高罚款数额、对造成人身伤亡的处重刑外,还有必要扩大处罚对象,比如日本对醉酒驾车的还要追究向司机提供白酒者的责任。

  马勇认为,我国劝酒风气比较严重,因此要扩大处罚的对象,对酒后驾车者,不但要处罚其本人,也应当处罚共同饮酒的人,在民事上要求这些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在行政上要对这些人处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

  崔武律师:“酒驾”列入个人信用

  目前对酒后驾车的处罚主要是罚款和拘留,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的崔武律师认为,即使罚款的数额翻倍,拘留升级为监禁,也不足以根治陋习。“处罚只是一个手段,要想根除陋习,还需从管理上下工夫。”崔律师建议,不妨在法律以外的层面上惩罚酒后驾车者,比如有酒后驾车劣迹者,在购买保险时,保费翻一番甚至翻几番;再比如,将酒后驾车列入个人信用记录,对他的就业、升迁都造成影响。

作者:  责任编辑:唯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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