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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长嫖宿幼女:天价嫖宿是封腐败举报信

来源:新华报业网 时间:2009-05-12 08:45:29
 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局长卢玉敏,以6000元的天价嫖宿不满14周岁幼女何某。警方侦查认为,卢玉敏行为属于不知道何某是或可能是不满14周岁幼女而嫖宿,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5月10日新华网兵团频道-四川宜宾国税分局长花六千元嫖宿幼女被拘)

     卢玉敏不知道何某是或可能是不满14周岁幼女,这把人的头都给绕混了。“是或可能是”,到底是知道还是不知道?事到这步天地,只有天知道,地知道,鬼知道。因为警方不予确定,卢玉敏嫖宿不满14周岁幼女就不构成犯罪,就可以免除强奸罪,卢玉敏局长,你真幸运啊!

     但是,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一个县国税分局局长,为了寻欢作乐,一次就花费6000元嫖宿幼女,得了一个“处”,这多么舍得,这钱是哪里来的?是他自己出的,还是纳税户出的,还是其他什么人出的?如果说是他自己花的嫖资,6000元的嫖宿,恐怕要花他近两个月的薪水,他脑子进水了吗,难道他就不吃饭啦?如果是钱权交易,损公肥私,是纳税人出的,纳税人为何这般有求于他,难道就止于这一起性贿赂?

     任何贪官的腐败都会露出蛛丝马迹。2008年12月,有网友曝出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抽天价烟,戴名贵表、开高档车,一条“九五之尊”香烟,售价在1500元至1800元之间,怀疑一个工薪层说什么也抽不起。纪委检查部门寻踪调查,结果查出了一个贪官,周久耕丢掉了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司法部门还对其立案进行查处。那么,卢玉敏嫖宿不满14周岁幼女,一次就花去6000元嫖资,这等大方,周久耕们还比不上他呢!

     也许是卢玉敏身份特殊,也许是相关人员手下留情,卢玉敏逃过了一劫,在其被行政拘留15日,缴纳5000元罚款之后,或许就能安然无事,还会去当他的国税分局长。如是这样,那也太便宜他了。相关部门应该睁大眼睛,要像对待周久耕抽天价烟一样,顺着6000元天价嫖宿,一步步往深处查,先看看宜宾柏溪镇某火锅店老板娘牟某,为何要为卢玉敏拉皮条,成全他的美事,进而查清6000元天价嫖到底是谁买的单。由此在向前推进,纵横拓展,只要不徇私情,说不定卢玉敏就是又一个周久耕。        张永琪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最新评论共有 1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平平凡凡 来自(IP:125.43.166.*) 发表于:09-05-12 09:43:54
丧尽天良的贪官,应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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