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起“权属瑕疵”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3日表示,立立电子再次审核未获通过,是因为与浙江海纳之间部分股权交易程序上确实存在瑕疵。根据发审委充分讨论,其中存在权属纠纷不确定问题,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从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进行审议,发审委最终意见是不予通过。
资料显示,立立电子2007年9月份报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2008年3月5日通过发审会审核。根据此前公告,立立电子IPO发行价格为21.81元/股,发行数量为2600万股,募集资金达5.6706亿元。在去年7月1日完成股票发行之后,所募集的5亿多元资金已划到立立电子账户。然而就在上市的前一天,立立电子发布公告称,接到其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将对媒体就公司进行的相关报道进行核查,立立电子上市的计划被推迟至今。
上述负责人介绍,有关部门从2008年10月7日起开始对立立电子进行调查,于2008年底形成调查报告。调查发现,立立电子与浙江海纳在交易上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立立电子与浙江海纳在2002年进行的股权交易没有按有关要求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导致立立电子相关资产的形成存在瑕疵,而这个瑕疵可能导致重大权属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在发行审核过程中,证监会重点关注立立电子与浙江海纳的交易情况,并要求立立电子详尽披露。但从披露情况看,立立电子招股说明书上的部分内容未做到按要求公开披露,包括立立电子与浙江海纳之间的全部借款情况、立立电子与浙江海纳之间的部分设备交易情况。同时,立立电子在收购相关股权时,做了一些股权待持的安排。
该负责人还表示,调查中没有发现媒体质疑的立立电子掏空浙江海纳的行为。
市场为“严把关”叫好
立立电子IPO之路戛然而止,给企图蒙混过关的拟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证监会发审委严把审核关的做法也得到了不少市场人士的认可,认为这是为投资者规避风险的有力措施。
宁波立立电子4日发布公告称,根据《证券法》第26条的规定,该公司应当按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战略配售投资者的资金,公司将于4月7日另行公告返还投资者本金及利息等具体事宜。市场人士指出,如果按照上述资金募集时的活期利率0.72%计算,9个月下来,5.6706亿元的资金至少要支付300万元的利息。
武汉科技大学证券金融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证监会重新审核并否决立立电子的发行申请,是证监会对以往疏忽的矫正,表明证监会对广大股民的负责态度,对市场是一大利好,应该为之叫好。
知名财经评论员叶檀指出,这是监管层回应市场加强监管和改革新股发行体制的呼声,表明新股发行监管趋严,对于曾经传出丑闻的公司不会姑息,划清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的功能界限。
证监会发审委对立立电子的会后事项审议曾引起市场对IPO重启的猜测。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澄清:选择此时重新审核立立电子的发行申请,是因为有关部门对上述相关事项的调查已经完成,根据调查结果决定进行重审,与新股发行有所区别。而此次立立电子IPO申请被否也正印证了监管层此前做出的解释。“这也是暗示在创业板推出之前,IPO目前暂时不会放行。”叶檀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