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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限价房对象放宽 究竟谁会欢呼?

来源:新快报 时间:2009-04-01 12:02:33

昨天《新快报》报道: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处长陈大旺表示,今年限价房销售对象标准会调整,将放宽原来限定销售对象的四大条件,并增加城市拆迁户和“海归”人士。

去年限价房购买对象就限制了必须是广州市户口、购房市民要达到晚婚年龄、没有住房,而且个人年收入必须在10万元以内。

谁将为这个“放宽”而欢呼?城市拆迁户和“海归”人士?也许吧,关键看成交量。我觉得最值得为“放宽”而欢呼的,应该是卖方。因为现在他们感觉到了压力。

经济学的常识是:价格是信号,它会诱导资源进行配置。到去年为止的房价,都令卖方非常满意,于是刺激了供给持续增加。包括形形色色的商品房,也包括限价房。

当然我们知道,去年底开始,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已经发生了一些改变。从纯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来看,供给增加的速度已经超过了有效需求增加的速度。于是房价有了下降的压力。

房屋有效需求的萎缩原因复杂,包括经济下滑导致企业的倒闭。在这个大背景下,人们的收入水平以及收入预期已经发生了改变。同时,房价下降的事实,导致人们修正了以前以为房价会一直上升的预期。两个预期的合力,导致房屋的有效需求增速已经赶不上房屋供给的增速。

去年广州推出限价房时,我就没有持支持态度。实际上,这种限价房成为了商品房的替代品,而且它用价格优势挤掉了商品房的一些客户。

对于这种局面,商品房的开发商是有苦难言———自己高价得来了土地,而市场又被限价房挤占。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未必吃亏,因为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土地的出售。

从供应者的角度来看,价格是用来“排他”的。房价高涨的意思就是,将很多有购房需求的人排除在这个价格以外。但可以完成“排他”任务的,却不限于价格,还有“资格”。比如去年广州提出的四个“资格”,也是用来排他的。当时将城市拆迁户和“海归”人士排除在限价房以外,是要逼迫这些人去购买商品房。当限价房的销售也出现困难的时候,放宽资格是必然的选择。

目标客户是动态的,广州的有关部门一定会从善如流,“谁口袋里还有钱?”这是决定政策放宽的标准。我很理解,他们这个“经理”也难当:一边是必须提供的公共品和难以压缩的行政性开支,一边是不能碰的“耕地红线”和房价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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