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是扩大汽车消费,加快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重要举措。中央已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等13个城市试点,以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补助标准为乘用车和轻型商务车中,混合动力最高补助5万元,纯电动汽车补助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补助25万元。10米以上城市公交车中,混合动力汽车补助5-42万元,纯电动汽车补助50万元,燃料电池汽车补助60万元。
曾晓安说,目前各地积极性很高,13个试点城市已有南昌、昆明、重庆、长春、长沙、杭州6个城市上报了实施方案,其他城市也将于近期上报。下一步,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加快向全国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