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子平
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比2007年增加了4297元。(国家统计局网站4月9日报道)
数据一出,立刻遭到绝大多数网友的强烈质疑:我怎么就没感觉到工资涨了这么多呢?
平均工资为什么这么不受待见呢?这里面有一笔账目可算———
首先,平均工资统计并不包括那些在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作的打工仔。如果按照这种数据统计,难免有“减去最低分,保留最高分”,进而拉高数据的嫌疑。
其次,平均工资统计的个人税前工资还得把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基金算在内,这自然要比普通公众的实发工资高一截。这样,在“职工工资”里面,就可能有不小的份额并不在市民的腰包里。
工资统计,并不仅仅是几个数据的加减乘除,它是政府部门制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的重要依据,也和许多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密切相关。
实际上,统计部门的数据中也涵盖了行业、地区的差异,统计专家们也说“需要改进”。因而我们面对平均工资,更多的是建议:首先,在社会收入差距过大、结构严重不合理的情况下,中位数工资和百姓实际工资的可比性和可信性更强;其次,统计的方式方法也需要改进,涵盖的人群要更广泛,行业、地区的差异要更清晰。这样才能为百姓提供一份看得清、信得过的工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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