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代表和人大代表也和中国商务部、美国使馆进行了交涉。
“中国政府在‘727条款’上表现强硬积极,也是对企业界呼声的一种回应。”一位商务部官员表示。
前述参与中美交涉的人士表示,在“727条款”生效后,中国多次与美国政府沟通,得到的答复是,争取在2010年拨款法案中不列入这一问题。有了多次经验的中国官员和企业,不得不转而寻求多边体制下解决。
这是中国成为WTO成员国以来,向美国提出的第三起磋商请求。
“在政府通过WTO寻求磋商的同时,我们企业也会继续跟美国进行民间沟通,共同推动这一问题的解决。”王秀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