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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发树:83亿的慈善悬案

来源:中国企业家 时间:2009-12-09 22:20:50

1986年,巴菲特在《财富》杂志发表《你应该把所有财富都留给孩子吗》。他写道:“巨大的财富会使他们(孩子)好逸恶劳,成为纨绔子弟,并不能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20年后,他把自己个人财产的85%、价值370亿美元的伯克希尔。哈撒韦集团股票捐赠给盖茨基金会。比尔。盖茨是这篇文章的读者之一,2008年,他以580亿美元的捐赠刷新了巴菲特创造的纪录。无论曹德旺、陈发树等中国企业家受到上述二位影响有多大,在对待个人财产的态度上,他们是一致的。

“过去,”瑞银财富管理慈善服务北亚区主管Christina Tung在接受《中国企业家》书面采访时说,“许多著名的大慈善家在过世时都做出过重大贡献,捐赠建立一个大型的家族基金,以使他们能够为未来的家族后代、为他们的国家和世界留下一个永久的家族遗产。然而,新一代的慈善家有不同的做法。他们希望能够在他们的一生中积极地、并且战略性地参与慈善捐赠,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运用到慈善事业中,以确保他们有限的慈善资源能够有效地被投资在社会事业中,这样,他们就可以创造、并看到这些捐赠为社会带来的最大影响。”

Christina Tung对与慈善相关的中国企业家做出了评价:“我们已经看到中国有一些非常成功的企业家,捐出自己的个人公司的大部分股份,以建立自己在中国的慈善实体。对于中国的慈善事业来讲,这实在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

困境

曹德旺和陈发树的“激动人心的时刻”还没有到来。

2009年2月,曹德旺表示将成立以其父之名命名的“河仁基金会”,捐出个人持有的福耀玻璃(600660.SH)股份中的70%,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5%,当时价值30多亿元。后因股权转移超过30%将触动全面收购要约,遂降低捐赠额度为总股本的29.5%并发布公司公告。如果捐赠完成,曹将由大股东变为二股东。尽管曹为此在捐赠协议中要求受捐单位在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授权自己表决,但仍未通过证监会批准。

即使没有证监会,曹德旺也不能如愿以偿。2003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在“对外捐赠的范围”中将企业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列为“不得用于对外捐赠”,尽管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与曹德旺不同,陈发树首先按照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成立了注册资金1亿元的基金会,然后宣布将价值83亿元的股票捐入,并且股权变更不涉及控股股东的变化。但是,他可以不受财政部《通知》的制约吗?

在陈发树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当天,财政部又下发了《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对“企业以持有的股权进行公益性捐赠”表示认可。《通知》与曹德旺有无关系暂且不论,陈发树事先得知《通知》的可能性极大,否则很难解释为什么事情会如此凑巧(陈捐股权在发布会之前未曾公开)。

陈发树捐赠股权的政策障碍全部清除。曹德旺的基金会或许有望获批,但《通知》又说,“企业捐赠后,必须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不再对已捐赠股权行使股东权利”,曹将何去何从?

中国的政策法规对于个人慈善表现出警惕和冷漠。因为并无有力的监管措施,相关部门也无从甄别这些被允许成立的慈善基金(包括公募慈善基金)是否全力在为慈善服务。对此,新华都基金显示出自己的乖巧。“我们在发布会上就宣布,会通过公开、透明、公正、简单的方式来做。”唐骏说。“我们会请专业的金融机构托管基金和股票,请专业的审计机构审计,每年会有公开的审计报告。”

公众似乎并不在意新华都的表态。媒体甚至以官方的名义发出质疑(借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之口),虽然它们可能有意曲解了王的言论。舆论把本应针对法律的质问集中到了陈发树身上。

“这次对我们稍微苛刻了一点儿,”唐骏说,“我们是私募基金,已经承诺说愿意公开,愿意接受监督,还受到这么多质疑。汶川地震老百姓捐了那么多钱,哪一个可以查得到明细表?有哪个公开过?这部分钱才更需要公开。我们自己的钱,愿意捐给谁就捐给谁,不捐又怎么样呢?我想不出来有什么‘私’在里面。唯一的一个‘私’,可能就是名声上好一点,连这点儿私都不让,这要求也太高了。”他补充说,如果只是为了名,83个亿可以把中国的报纸杂志都买一遍。

对于陈发树,质疑最多的是以此避税。“我们没有税的问题,”唐说,“钱已经捐出去了,已经不属于陈发树了,所有权和收益权都不属于他了,这是最根本的一点。哪有那么大的税要避,需要花83个亿?我们申请基金会的时候也没有找过税务部门。”未来,新华都基金的保值增值只有一种方式,即投资中国A股的二级市场。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企业的慈善捐款可享受一定额度的免税,但中国第一家私募慈善基金会的发起人、香江集团董事长翟美卿曾对《中国企业家》说,其手续相当繁琐。而对用于慈善事业的股票买卖,目前并无减免税收的规定。“那么大的捐赠,首先要肯定他们有爱心,”吴世农说,“现在一说就是富人想借此避税,从我接触到的案子来讲,至少他们目前没有想到这个问题,从来没有谈到是不是要有一个好的税务安排。”

其次是陈可能通过基金会进行关联交易。2005年,牛根生创立“老牛基金会”,宣称将自己持有的全部蒙牛股权捐出,生前贡献其51%红利,身后股权全部归属基金会。随后,这部分股权被用于抵押贷款,后赎回。2009年,中粮入股蒙牛,该股权随之变为现金,牛根生称其公益用途不变。人们怀疑陈发树任会长的新华都基金会也有可能不受约束照此行事,比如当陈的公司出现困难时,可以通过基金会的高价收购使其脱困。尽管这种可能性极小(过于迂回),但是如何监控受捐单位与捐赠者之间的关联交易却是中国相关法律中的盲点。既无激励又无惩罚,一家私募慈善基金会一旦被允许注册,就意味着它将完全依靠道德自律决定自己的去向。对此,吴世农认为,应该为行善者创造一个宽松的法律环境,保护他们的慈善意愿,用合理的税务安排激励行善者,同时,对基金会运作涉及的一些普遍模式进行标准化监管,让真正的行善者得其所愿,作伪者无隙可乘。

作者:  责任编辑:绥化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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