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奇美电今天宣布与美国司法部就反托拉斯指控达成协议,同意支付罚金2.2亿美元,折合新台币约71亿元,以5年期间分期付款完成支付,奇美电财务行政服务中心协理陈彦松表示,将在2009年第4季一次认列为非营业损失,希望这件事情能赶快落幕,将不确定因素解决,对股东们有所交代。
陈彦松指出,由于已与国司法部达成协议,未来不会再进行上诉,被指控操纵面板价格一事,奇美电已表示认同,之前由于不瞭解国反托辣斯法的原则和细节,在定价执行上可能有瑕疵,未来将更遵守原则,不再重蹈覆辙。
元大投顾之前曾预估奇美电的罚金可能为1.9亿美元,实际金额超出预期来到2.2亿美元,预期将对奇美电第4季财报形成很大的冲击;尽量采用5年分期支付罚金,但对每股盈余还是有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