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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国土局出台“五项工作措施”促进作风转变

来源:望奎县国土资源局网 时间:2009-12-13 22:01:43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努力提升为企业服务水平,保持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国土资源局出台五项措施,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年”和“企业服务年”活动。

一、多措并举,努力破解用地指标难题。继续采取项目用地会商会的形式,科学统筹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坚持“集中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优先保障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和省重点项目,其他一般性项目通过内涵挖潜解决。对于受建设用地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总量的限制没能列入年度用地计划而又急需用地的项目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先期介入,引导项目合理用地。加强与发展改革、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引导项目优化选址,尽量选址在原有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上,为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报批等工作创造条件;其次是在预审时严格控制用地指标,不盲目要地、用地,做到集约、节约用地。二是支持项目提高立项规格,缓解用地指标压力。在项目谋划和运作上下功夫,协调相关部门提高项目立项规格,力争使项目达到使用国家和省控指标的条件,为项目用地创造更大的空间。三是积极推动置换工作,拓宽计划指标来源。以废弃砖瓦窑和其他工矿废弃地等闲置建设用地为突破口,通过对具备条件的原有建设用地的复垦;置换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拓宽建设用地指标的供给来源。

   二、改变预审办法,提高预审工作效率。调整建设项目申请预审程序,备案类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发改委备案手续后再提出用地审批申请。属于“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单独选址审批类建设项目”和“备案类建设项目”的,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提前到预审阶段提交。属于“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核准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阶段不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等材料,在预审完成后、建设用地报批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建立建设用地预申请制度,为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创

造有利条件。单位和个人对列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内容的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所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达到国土资源部门要求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与预申请人签订国有土地出让预申请协议书。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出让计划和土地市场情况,适时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由用地预申请人参加公开竞买,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开发建设。

    四、积极开展内涵挖潜,鼓励企业搬迁改造。鼓励城市中心区内的工业企业退城进郊,盘活存量土地,实施战略升级发展。原企业用地由政府统一收回,纳入储备,土地收益可以优先用于本企业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对现有厂区的建设用地追加投资,挖潜利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企业在现有厂区内翻建、扩建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五、继续改革现有行政审批制度,改进技术手段,提高审批效率。对现有36项审批事项再进行精减,简化备案类项目办事程序,逐步实现大厅现场办结。减少会审事项。提高会审效率。在现有25项审批事项上网办理的情况下,将除在大厅现场办结的其余8项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审批。出台行政审批网上运行管理办法,规范运行程序,强化办事监督,优化办事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作者:  责任编辑:红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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