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英达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赔偿其损失21520元,精神损失费10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人民网赔礼道歉并赔偿英达经济损失3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英达不服原审判决,认为原审判决未支持其合法损失21520元错误,精神抚慰金判决5000元过低,故向一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
人民网强调并非故意
昨天上午的庭审,英达没有出席。英达的代理人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书,依法改判被上诉人在人民网首页发表致歉声明7天,赔偿上诉人经济损失215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人民网认为,一审法院已经认可涉案文章系将他人视为英达进行了错误报道,是一个地方频道网络自动抓取进行的转载。对于这样的错误报道人民网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需要强调的是人民网并没有故意的情况。
并且网页最下角有客服电话和法律顾问的电话,英达完全可以在事发当日与其联系,及时告知情况,防止损失扩大,但英达并没有与人民网直接联系,因此对于损失扩大的问题应由英达承担责任,而不是由人民网承担全部责任。另外,律师费一般都是请求金额的10%,因此英达一方的要求过高。人民网对一审判决的结果认可。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