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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颂】
61岁的汪明荃最近完成《真系阿姐》的演唱会后,火速与拍拖二十年的男友罗家英在美国注册结婚,婚讯传来,举座皆惊———阿姐居然也嫁了?
在大陆人的心目里,汪明荃是那个唱《万水千山总是情》的香港女子,是《京华春梦》里的温柔媳妇,是推销容声冰箱的娇美明星。而对香港人来说,阿姐是一代人的偶像。四十年来,阿姐是TVB永远的女主角,从《家变》到《野蛮奶奶大战戈师奶》,她从来没有演过配角。在片场她是比导演还要严厉的督导者,演出时如果没有调好音响,她会大发脾气,演唱会歌衫做得不好,她会自掏腰包重做,谁迟到了就会挨她一顿臭骂。她永不言休,永不言退,61岁还勇猛精进,特地减肥半年出演歌舞剧,“因为六十岁不做以后就没有机会做了。”就算得了胰腺癌,一个人签字做手术,出来照样工作。“我不想打扰朋友,也不想朋友担心,反正是病,最重要是看医生,现在不是好了吗?”
阿姐是真正的铁娘子,她处处要做到最好,皆因童年有阴影。“我在家里排第二,上面是姐姐,下面是弟弟,夹在中间,常被父母忽略。我要负责做家务,父母带姐姐、弟弟出街吃饭逛街,就是不带我。我穿的都是姐姐的二手衣服,父母从不买一件新衣服给我。所以很小年纪我已跟自己说,我要独立,要赚钱,买最漂亮的衣服穿。我知道要做到最好才能达到目标,我便不断要自己进步。”四十年,汪明荃都活在正确里,活在进步中。她离过一次婚,据说是因为和拍档何守信传出绯闻,但就算何守信1975年为她离了婚,等到她1983年回复单身时,她仍然口硬:“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和罗家英拍拖20年,家英至少求婚4次,每一次她都毫不留情地拒绝。
是啊,一个根本不需要婚姻的女艺人,在她六十一岁的时候,毅然决然地嫁了。嫁的是一个小男人———没她名气大,没她有钱,没她认真,没她健康(他是肝癌三期),没她努力,甚至还偷吃———可这有什么呢?一切都比不上这个男人与她厮守的情义:她病的时候他在,她备受指责的时候他在,她发脾气的时候他也在。当然,他生病的时候她也在。
阿姐嫁人了,不是因为累,只是因为她终于确认自己已经长大。在拉斯维加斯签下婚书的那一瞬间,那个胸中充满不平之气的倔强小女孩呼出一口长气,容许自己成为平凡妇人。
□黄佟佟(广州 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