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并不太想离婚,以为她真会撤诉。但是,我又想,如果她老是隔三差五找我拿钱,我们迟早会离婚。如很多人所料,她并没撤诉。
法院判我们离婚,但是没有处理我们的财产分割问题,最后是我们自己达成的协议。
我们粗略算了一笔账,结婚三年,不算零碎小钱,我被她套走40万。其实结婚跟我三年,给40万本来没什么,但是她没照顾过我一天,几乎没做过家务。我们加起来可能有半年时间在一起外,基本处于分居状态。她只记得老是套我的钱。
她把我赶出了房子,把东西扔在小区保安室,当时,我一脸狼狈相,想着我们的三年,我感觉很凄凉,内心充满恐惧。这也不能说叫骗婚,毕竟我们有婚姻。我只能说,她很强很精明,而我很傻很天真。
买房户主要有她名字
那年年底,她提出要在厦门市内买套房子,我本身有一套房子在近郊,离主城区也就十多公里。我想了一下,我有一百万的存款,多套房子也不错,而且明年她就可以过来住了,现在买房子也是为我们的将来做准备。
我准备花70万买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但她说户主要加上她的名字,我有点犹豫,不过我还是答应了,我已经把她当作自己的妻子。
要想以优惠价买下这套房子,必须在一个期限内,因为临时有事,我在买房的最后一天下午才去办手续。我要开发商加上她的名字,但对方要求我出示她的身份证和委托书。那时她在重庆,我根本无法拿到这些东西。
这事自然难办,电话里我给她讲明了情况,她很不高兴。我让开发商通过电话向她作解释。后来才发现,这完全是阴差阳错没加上她的名字,但对我来说,却是一场万幸!
2006年我去了一趟重庆,她公司几个合伙人要散伙了,她要来厦门找工作,但要带上她妹妹。
来厦门没呆多久,她要求十万年薪的工作上哪里找?最后有单位愿意以年薪四万要她去上班,她不愿意,她要我再给她两年时间奋斗,她要自己接下公司。我不太同意,上次说好一年,这次又说两年,我有点郁闷,但只能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