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在高估了时间和我自己。原来文宇从未忘记过薇,哪怕是找一个薇的替身也心满意足。我是该羡慕那个女孩还是应该为她感到悲哀呢?
说真的你们看上去很般配
我和文宇还是朋友,却再也没见过面。在msn上,他很开心地和我打招呼,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他传了好些他新女朋友的照片给我,让我替他把把脉。那个女孩很黑很瘦,并不好看,穿得像个高中生。离离笑我说:“真搞不懂他,放着美女不爱,偏偏喜欢这么个难看的小姑娘!玫,输给她,你比窦娥还冤吧?”
其实,我只是输给了自己,我太笨,太顺从,太不懂得爱的技巧。男人,怎么会相信唾手可得的会是所谓幸福?
我违心地对文宇说:你们很般配,真的。他在msn上打出八个笑脸。我笑着说,骨头那么轻,30岁了还像小孩子。
文宇走之前的那个晚上打了电话给我,说他感觉自己很幸福,并且第一次有了结婚的欲望,想停止漂泊。挂上电话的那一刻,我发现他很愚蠢。
我已经很久没打理我的手指甲,那天晚上,我忽然很想把它们涂上黑色,感觉这样才安全。我完全不怕自己无人宠爱。
我收起那一字排开的指甲油,把所有e-mail的留稿打包删除。
文宇,该说再见了。
文宇,再见!
夏天里的许多女人都很重视指甲的修饰。润色过的手指和脚指鲜亮可人,但时间久了,刮痕加之掉色,指甲也很容易变得不堪入目。看似光鲜的爱情也是如此,日子久了,激情也褪了色,如同指甲油慢慢剥落。此时,或许将残留也一并抹去会更漂亮吧。然后,涂上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