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知道她已经无法挽回了。孩子接送都不管,都是我来做。
那时候,她完全变了一个人,挺大岁数的,穿上了吊带装,鞋跟儿那个高啊,就差没告诉别人她只有20来岁。
2003年年底,前妻坚决地跟我提出了离婚,理由是,两个人性格不合,过不下去了。
离婚时,我跟她说,你一定会后悔。她却振振有词,说有她我会过得好一些,没她,我肯定过不好。

这么说的原因是,那时我虽然挣钱不少,但周围朋友多,所以花钱也多,一般手头剩不下多少。她呢?工资高,理财也比我强,因而认为我离不开她。
妻倒也大方,她只要了一辆车,孩子归她,房子留给了我,我可以随时探望孩子。
一段婚姻,就这么没了。
最初一段时间,我们离婚没离家。前妻在没有找到房子前,带着孩子住在家里的大间卧室,我住小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