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鱼顺顺老师回复:
写下本文的题目,某顺就觉得,和女事主一样随心所欲,高潮时很嗨,低潮时见什么都流泪——这境界是俺永远不想涉足的。不为别的,某顺就不允许自己胡作非为后还忏悔、还伤感。也太拿不起、放不下了吧?
不过,想来女人能胡作非为,也是有本钱的。首先应该有姿色:要么面容姣好,要么胸波起伏,让男人看一眼就拔不出眼、睡一下就拔不动腿。
若姿色差强人意的,也必须有个好身世或好工作好收入等,否则男人眷恋你什么?事主估计就属于前者那姿色不错的,不然咋敢痛快酣畅地连抽男人无数个耳光?
即便有错,男人也不会忍受被女人打脸的是不是。成语“恃宠而骄”和韩剧《我的野蛮女友》,都是讲女人当母夜叉的前提是男人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