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性质尤为恶劣的是,宋祖德在其博文中用红色大号宋体字发表特别声明,号称“本人对本篇文章负一切法律责任”“欢迎性猝死的谢晋的所谓亲朋好友提起诉讼”“欢迎谢虞庆的母亲刘晓庆提起诉讼”“转载者无需负连带责任”。刘信达在其博文前,也用红色特大号黑体字声明:刘信达愿出庭作证。宋祖德在博客中自诩为“和谢晋同为中国的著名导演”,甚至自封“当代鲁迅”。刘信达写了一首《祖德颂》吹捧宋祖德,宋祖德则称刘信达为“著名诗人”“当代徐志摩”。两人合演双簧,丑态毕露。
无耻叫嚣 法律不容
徐大雯在起诉书中悲愤地指出:“原告原本认为清者自清,实在不屑于与这等无耻之徒逞口舌之争,避免让他们进一步炒作。然而,两被告却继续叫嚣……如此恶毒的谩骂和嚣张的气焰,性质之恶劣、情节之严重显而易见,这不仅已经超越了道德的范畴,引发了社会公众的普遍愤慨,而且构成对法律的挑战……”,“两被告的诽谤行为对包括网络在内的全社会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我已经八十三岁了,身体情况也一直不好,先夫不幸去世的时候,我刚刚做完手术,安装了心脏起搏器。我与谢晋相知相恋相守六十余载,人生伴侣突然撒手人寰,我已然痛心疾首。然而宋祖德、刘信达却在这时候公然对谢晋进行如此卑鄙下流、污秽不堪的诽谤……使得我遭受了极大的精神痛苦,两被告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记者 俞亮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