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浚伟以莫名奇妙形容今次官司。
马仔与范志荣(中)也曾是好拍档。
无线艺人马浚伟日前遭前经理人范志荣入禀高院,指马与范本一同成立公司并以逾600万元投资何文田豪宅加林阁,但后来范却遭人踢出公司,并吞公司股份,现要求法庭颁令,宣布范拥有关公司的一半股份。
合股逾600万投资豪宅
原诉人范志荣,据其于入禀状中指,他与被告马志伟(又名马浚伟)于1999年3月以596.8万元,合股投资何文田加林阁第2座7楼单位连车位,并以“式比奥娱乐有限公司”持有该单位,范指他是与马各出资一半。
无故被剔除董事身分
起初两人各占公司1股,至2001年7月,公司发出新股,并由马占9999份股份,范只占1股。至2004年2月24日,范所持有的1份股份转到马的胞姊马淑仪手中,而公司董事一直由范与马担任。但范指,至2005年9月9日,范无故被人剔除董事身分,而马淑仪则被新委任为公司董事。
范指现在他被否定拥有公司的一半利益,马将公司及物业视作全属其个人的财产,故要求法庭颁令,宣布他拥有公司一半股权、要求马交出有关股权外,并要马交代与公司、物业有关的一切利益,并要求赔偿损失。
被前经理人范志荣入禀高院,马浚伟表示前日已获律师通知接到有关文件。他说:“整件事我只可以四个字形容:莫名奇妙!现在大家要从法律途径处理事件,我已交给律师处理。”
5年没合作
早前范志荣因欠债被申请公司清盘与破产。记者问马仔是否觉得有人因经济出现困难而拉他落水?他说:“我不清楚,过去五年里我们已没有合作,没有见面,所有消息我只是从报章得知,才知道他在经济与生意上出现困难。无论如何,我也希望他无事。”
【入禀编号:HCA18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