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徐怀钰透过律师指,公司介绍她的工作是去应酬,而带她去的人在应酬中没有喝酒,反而她每次都要喝到醉醺醺不省人事。她有感被玩弄,也觉得这不是她作为艺人的工作,故提出反告。然而,她现任的经理人周彦彤则暗示她的指控说谎,愤怒地说:“只差逼她上床没讲吧!”
对于徐怀钰的指控,“龙演”代表律师萧佩郁即时反驳说:“公司又不是开酒店,她不喝、她不想去的话,我们能逼她吗?”他又指有人证,故案件将在下月23日再审。
上世纪90年代凭《我是女生》及《怪兽》等歌曲走红、有“平民天后”之称的33岁台湾歌手徐怀钰,去年1月与“龙演”签约5年,到去年10月为止她一直人间蒸发,未有履行合约,所属公司向法庭提出控告,要求她赔偿1300万元新台币(约325万港元),案件日前在台北开审,双方均派代表律师出席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