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安徽日报发表文章《发挥检察职能 护航“十三五”开局》:1月26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两个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紧密结合安徽实际,在领会精神中统一思想,在把握实质中明确方向,在深化认识中找准工作着力点,努力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很多人关注上述新闻报道,在一个QQ聊天群,浙江省一位商会负责人晒出一篇文章,他的朋友永康市一位女士喊话安徽检察长:“帮帮我,我们都是女人”。
查看该女士QQ号码为410444529的空间,她在2015年10月就曾在微博公开发函给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标题为:“写给安徽检察长的信:请您帮帮我!我们都是女人”。
“尊敬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薛江武检察长:您好!请您帮帮我!我们都是女人,我仅仅是个弱女子,您是为正义而奋斗的巾帼英雄!”
“请看看我的遭遇:我叫谢建秀,女,浙江金华永康市人。多年前丈夫弃我而去,一个弱女子带着年幼的儿子生活、打拼至今,向往着美好的生活。今年儿子考上了大学,但因我与地方政府纠纷被非法拘留、亲戚跳楼、给法官下跪,这期间儿子患上了危险的抑郁症疾病,无法到校上学。尽管如此,还有人发话:再不听话,判5年有期徒刑,送进监狱。我简直是处在崩溃的边缘,我进了监狱儿子怎么办?怎么为年迈的父亲尽孝?”
“2010年,经安徽省明光市人大领导引荐,我和姐姐等到明光投资办两个企业,分别是明光市长恒工贸有限公司、明光市锦上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但接下来的遭遇令我喘不过气,直到今天”。
“2013年,我在明光的企业正在建设,姐姐公司已经投产。随着明光城市建设的扩张,我和我姐姐的公司离新的市委、市政府办公楼几百米的距离,公司一路之隔建起了商住小区,土地价格大幅上涨。在此情况下,政府要收回我们的土地,价格1万一亩,地面建筑物以评估价格赔偿,我们没有同意。政府接下来使用行政、司法手段,强迫收回土地”。
“政府先以土地闲置理由收回我们的土地,在我们申请下土地闲置听证会举行,至今也没有认定我们的土地构成闲置”。
“接下来,地税部门开始查我们的税收,甚至一天送来4个不同日期的税务通知、处罚文书,27号的文书在24号也送达了(这些卷宗里都有)。我们以明光市招商引资三年减免税费理由辩论,他们却说政府已经开会取消了我们的免税政策。地税部门以涉嫌逃税犯罪移交公安机关”。
“接下来不可想象的事情发生: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我们犯罪,我及姐姐公司的法人代表均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判决期间,我们被迫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回收协议》:土地一万元每亩,地面建筑物由评估公司评估,这还是以实刑判缓刑换来的”。
“在评估过程中,政府干涉评估过程,评估出来的资产价格偏低(崭新的钢构厂房被打七折价格),并且有百万元以上的资产漏评。我们不愿意,政府以合同纠纷把我们告上法庭。这次我们也想象到了结果,法院判决我们败诉,需要履行与政府的协议”。
“2015年9月18日,明光法院到我们两家公司开展民事案件执行工作,政府反悔否定了之前三方商谈的执行意见,他们突然对漏评中的部分资产不予认可,我与他们发生争议。法院以我拒绝执行名义,把我送进滁州市拘留所,通知司法拘留15天。锦上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天被逼跳楼、给法官下跪”。
“我在拘留所期间,儿子写了《诀别书》,要离开这个世界。后在姐姐带领下去医院检查,南京脑科医院确诊为抑郁症,他今年刚刚考上大学,到目前不能去上学。现在,我每时每刻看护着儿子,很怕他出意外”。
“以上资料均为媒体已经公开的信息,不便于公开的还有很多。恳请薛检察长能为我做主一下,请帮帮我!”
“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2015年10月14日,明光法院法官放出狠话:如果再不听话(政府的意见),就把你关进监狱,缓刑改实刑,再加两年徒刑!言下之意,是市领导安排的”。
谢建秀在自己的QQ空间详细列出了证据资料,他说,希望所有网民均可查询。
据调查,谢建秀的明光市长恒工贸公司及隔壁的明光市锦上休闲公司已被法院强制执行,两家公司的资产漏评问题无人问津。目前的事实:两家公司法人代表均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公司资产被强制执行,谢建秀儿子错过开学日期没有上大学、抑郁症治疗中。
浙江某商会的人士说,他们咨询了几位法律专家,两家企业法人被判刑罚的焦点在地方政府减免税务是否合法?
当初招商引资时,明光市政府承诺的是“三免三减半”政策,即前三年免税,后三年减半收税,并先后制定了《明光市鼓励投资优惠办法》、《关于扶持外来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尤其明确规定:“土地使用税。对在协议约定开工建设期内,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按实缴土地使用税额的100%进行扶持。”这就充分说明明光市政府对招商引资企业在前三年是免缴土地使用税的。
《明光市鼓励投资优惠办法》、《明光市关于扶持外来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有其法律合法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对减免税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八条:减免税审批机关由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设定。凡规定应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的,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凡规定应由省级税务机关及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审批的,由各省级税务机关审批或确定审批权限,原则上由纳税人所在地的县(区)税务机关审批;对减免税金额较大或减免税条件复杂的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根据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适当划分审批权限。2007年10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第六条: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按照《条例》的规定执行。滁州市《关于印发滁州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滁地税〔2010〕102号)》第六条:报批类减免税的审批权限为:(一)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年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在10万元以下的等地方各税减免审批事项,由各县(市)地税局审批;须上报省地税局审批的,由各县(市)地税局直接上报省地税局审批,同时报市地税局备案.
浙江某商会人士认为,以上说明县级政府有减免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七条: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以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完全证明《明光市鼓励投资优惠办法》、《明光市关于扶持外来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合法有效。201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更是对明光市两个政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进一步确认。关于税务减免报批、备案工作,责任也不在两家公司。《明光市鼓励投资优惠办法》、《明光市关于扶持外来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内容规定:税务部门参与执行该文件、工业园管委会参与企业事务帮办。至于税务减免申请、备案工作,可根据上述两个文件视为工业园管委会集体审批或备案,且明光市政府已经以政府文件形式发文,园区同期其他诸多企业均为此种情况就说明了这一点;同时,明光市地税局于2013年3月21日(投资三年之后)才在政府安排下“有目的”的给两家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也恰恰说明了这个问题。
“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安徽检察长的讲话,我们看到希望,非常希望安徽省检察院通过法律程序监督、监察这两家企业遇到的不公遭遇,及时纠正冤假错案”。浙江某商会人士希望这篇文章能尽快成为安徽省检察院的办案线索。(刘畅、苏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