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明光市潘村镇中淮村村民曹玉旗一家近年来摊上一桩烦心事:4年前,儿子曹某和丁某经法院判决解除了婚约关系,法院判决女方丁家赔付给曹家数万元的彩礼钱。由于基层法院不给力,生效判决至今没有执行到位。
曹某与女青年丁某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并同居生活,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相识至举行婚礼期间,丁某某向曹某索要定亲礼、见面礼、过节礼、结婚彩礼,以及上、下车礼共计78000元。由于曹某和丁某某缺乏感情基础,草率举行婚礼后,同居也没有建立起感情,双方均同意解除婚约和同居关系,但是,女方丁某某不愿意返还彩礼,在多方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曹某将丁某某及其父母亲共同诉至明光市人民法院。
经明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2011年11月4日向双方下达了(2011)明民一初字第02008号判决书,判令:被告丁某某及其父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曹某彩礼款52000元。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
法院判决生效后,曹某便外出务工了,催促法院执行的事情委托给其父亲曹玉旗办理。
“本以为有了法院的判决,索要彩礼应该没有问题的,事实证明我们胜诉等于白纸一张。”曹某父亲曹玉旗对媒体记者说,我无数次地去明光法院执行庭,请求法院依法执行。从2012年开始,法院执行庭法官仅到丁某某家2次,说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给我下达了一份《终结执行裁定书》,告诉我说如果发现丁某某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有关证据材料及回复执行申请书交到明光法院立案庭。之后,我再去法院执行庭,他们连大门都不让进,法院搬迁新大楼,连法官们的电话也打不通了。
曹玉旗说,丁某某和她父母现在都外出务工,平时不见他们回来,即便是回来了,凭我一个平头百姓又怎么能知道他家有没有钱呢?按照正常打工收入,丁某 某家3个人打工每年收入至少也在10万元左右,但是他们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明显具有恶意性。“法院执行案件有很多手段,比如拘留、登报、上网追查,严重 的还可判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等。法院就是不理你,我有啥办法?”曹玉旗家人除了气愤就是无奈。(洪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