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巷开发商巨额资金去向不明,回迁户苦熬10年无房住
近日,本刊接到临汾市岐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开发商刘振东的一封求助信,称自己和企业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恳请媒体、社会和网民、读者能关注他们在山西临汾尧都区的奇特遭遇。信里透露,他们是被临汾市尧都区政府有关部门以旧城改造的“优惠政策”吸引来为临汾尧都区搞城市建设,然而“优惠政策” 一件也未兑现。10年来,投入的近4个亿的资金全被套走,至今去向不明,500多户回迁户不能回迁。主管部门领导推卸责任,让开发商和回迁户苦不堪言。刘振东说;写这封信的目的,一是希望引起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关注一下临汾尧都区,为何原本签定38个月完成工期的“旧城改造项目”竟然变成拖了10余年还没完工的烂摊子,而巨额资金终究去向何处?二是让已经失去耐心的回迁户和其他业主了解真相。
记者经实地采访、调查了解,2001年6月中旬,尧都区和临汾市政府为招商引资,相继出台“旧城改造重大项目优惠办法”,“办法”明确七条优惠政策,以此吸引外地企业来临汾投资。
(福利巷旧城改造项目主体楼盘)
七条优惠政策
1、根据城市规划,旧城改造项目由区政府无偿收回旧城改造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道路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以及还迁楼用地全部以无偿划拨方式解决土地使用权。
2、商业综合楼及商品住宅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留成部分全部返还。
3、销售营业税以及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价调基金上交财政后,全额返还。
4、所有建设项目免交城市增容费、基础设施配套费、供水增容费、供电增容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消防费优惠收取。
5、办理房屋产权证契税、交易费取下限。
6、全区所有职能部门,在税费收取、管理上一定要为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给予支持。
7、凡在新建的商业用房投资经商者一律免缴两年政府应收的各项费用。
成立福利巷旧城联片改造指挥部
2001年刘振东所在的山西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领导经过多方考察和多次洽谈,决定来临汾市尧都区投资旧城改造项目。并决定成立山西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刘振东任分公司负责人全权负责临汾的旧城改造投资项目建设。
2001年6月16日尧都区南街办事处代表尧都区政府与该公司公司签订临汾市尧都区福利巷旧城改造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约定由尧都区南街办事处办理工程有关手续,并“保证在四十天内拆迁拉运完毕,达到三通一平开工条件”。随后南街办事处和山西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有关人员开始对福利巷改造区域的土地、房屋建筑设施等情况进行摸底测量,签订拆迁协议。并成立了福利巷旧城联片改造指挥部。
(已付完拆迁安置费十余年却拆不了的房子)
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发布拆迁通告,拆迁过程存猫腻
2003年3月29日,尧都区副区长王九菊和南街办事处主任于平果在临汾市交警支队会场召开了拆迁动员大会并发布拆迁通告,4月1日正式启动拆迁。在部分地段完成拆迁后,于2004年12月22日取得了首批出让土地(商品房用地)44435.59平米及首批划拨用地(还迁房用地)31246平米。我公司开始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
在拆迁过程中,商定由南街办事处、山西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汾市拆迁办三家共同参与测算土地和房屋面积,但是在实际过程中拆迁办不让开发商参加,并且拿空白拆迁协议要求开发商盖章后由拆迁办进行,造成拆迁登记混乱,由原来摸底的395亩土地减少到只有262亩,拆迁房屋面积却由摸底的12万平方米增加到14万多平方米。有的拆迁户在自己都说不清房子在什么地方的情况下就拿到了拆迁协议并还迁房屋,有的拆迁合同签了两年多开发商都没有见到过。
(付完拆迁安置费却拆不了的房子,闹市口的钉子户颇有来头)
拆迁过程指挥不当,开发主体被逼换
2005年3月,由于南街办事处不能按约定完成拆迁和协调好有关事项,导致山西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法正常工作只好要求退场,由于当时所发生的费用都是由时任山西鸿富房地产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负责人刘振东筹措,所以最后商定由其另行注册临汾市岐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接该项目。2005年6月15日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将临汾市福利巷旧城改造工程开发主体由山西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临汾市岐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此后一年多的时间由于拆迁政策的变化等原因,拆迁工作仍无实质性的进展,造成不能按期施工和还迁,拆迁户开始上访告状。
商品房用于还迁房,开发商多次被羁押造成重大损失
2006年10月15日,为了缓和还迁矛盾,尧都区项目指挥部根据时任临汾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兼任尧都区区委书记乔成家和区长宿青平召开的会议决定发布通告,强行将该公司待售的35000余平方米商品房收走用于还迁。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振东当场表示根据国家规定商品房不能用于还迁,并无法办理税务和房产手续,被尧都区公安局强制关押,后因病解除关押。时隔不久又以涉嫌合同诈骗为由将刘振东关押28天之久,造成该公司约1亿余元资金至今不能收回。
原开发商越陷越深,开发主体再次被逼换
刘振东取保候审回来后,尧都区政府让临汾市岐东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从福利巷项目退场并另行更换开发商,从2007年5月起同山西二建开发公司、临汾市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商谈到了11月份,最后以补偿土地和资金的优惠条件与临汾市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临汾市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场一个多月后,由于福利巷情况复杂,拆迁难度大,无法开展工作,之后临汾市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意识到政府猫腻太多,实在跟政府玩不起便自动放弃退场,中止了合同的履行。
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场后,尧都区领导又来找临汾市岐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承建,并答应岐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三点的要求:一是消除政府抓人,给开发商造成的负面影响。二是归还开发商35000余平方米的商品房被政府强行收走的资金。三是及时解决还迁所用土地和减免税费等问题。然而,这些问题一件也没解决,岐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再被忽悠。
指挥部自行划取开发商销售商品房资金,巨额资金至今去向不明
2009年9月16日由时任尧都区区委书记薛愿兵主持召开尧都区四大班子会议决定“后续工程资金全部进入指挥部账户”,“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和资金往来必须经福利巷旧城改造指挥部同意方可实施”。尧都区指挥部根据决定先后强行从该公司转入其账户销售商品房资金8200余万元,指挥部自行收取销售商品房资金4600余万元,合计1.28亿元,至今去向不明。
2006年至今该公司先后为尧都区政府垫资1亿余元建设80000余平方米还迁房及配套设施用于还迁。代政府支付躲迁费4300余万元,有效的缓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政府至今分文未付。
地方势力盘根错节,投资环境乌烟瘴气
2007年在刘振东被尧都区公安局关押期间,由市政府划拨给该公司用于建设还迁用房的用地3286.88平方米(约5.3亩)被社会势力强占,并建设房屋约7000余平方米全部销售,造成80余户的还迁房无地建设,无法还迁,造成经济损失2100多万元,该公司长期向尧都区政府、土地、公安和指挥部等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至今无人过问,没有结果。
(小区门口的定时炸弹)
2009年,在该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临汾市洋州石油有限公司强行在该公司建设用地建加油站一座。由于加油站离已建成的住宅楼距离不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不但造成该地块无法施工建设,也使建成的60000余平方米住宅楼的安全受到威胁而不能入住,多次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但都因为该公司巨大势力和社会关系,至今无人过问,无人敢问,已造成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2012年,以临汾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为首的地方势力在得知岐东公司要开发福利巷万象春天住宅小区后,纠集地方势力于2012年11月强行进入施工工地,霸占万象春天住宅小区的工程,工程造价达4000余万元,逼迫岐东公司接受其公司施工。田某等人进入工地时,该工程还没有开始招投标,根据规定,工程建设须经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方可施工。之后为完善手续,在2013年5月17日,在田某等人的操纵下,雇了几家陪标单位,参与投标,在其中标时,田某等人已在该工程中施工达半年之久,楼房已建起多层。
(为阻止其他施工单位施工,破坏性挖掘3000多平方米的大坑)
田某等人于2013年5月17日中标后,在投标前应缴纳的投标代理费、投标保证金等都无力交纳,直到2013年9月才交纳了代理费和保证金。因为田某不交代理费和保证金,代理单位不给中标手续,所以该公司直到今年6月份才办完施工手续,由于招标时已建起多层,质监部门无法介入监管工程质量,致使因质监等相关手续无法办理而无法交付使用。
(施工机械和车辆堵路)
双方合同签订工程交工日期为2014年5月18日,但因田某无能力施工,至今仍不能完善手续办理验收和交付使用,为了达到提前结算工程款(按合同约定进度应付2499万元,实际被迫已付2936万元)和再次承揽工程的目的,又采取以开挖深7米总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的大坑后停止施工,并用施工机械和车辆堵路的方式阻止其他施工单位施工,致使本应于2014年5月份前后交工的还迁房及商品房60000余平方米不能按时还迁入驻,拆迁10多年的还迁户不能还迁,严重损害了500余户还迁户和住户的利益,给岐东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当下损失仍在继续扩大,公司负责人多次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记者调查
据记者现场走访发现,十余年来,岐东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福利巷旧城连片改造过程中建设商品房20余万平方米,使昔日污水横流、垃圾遍地、家家户户烧烟煤而烟雾缭绕、只能通行自行车、三轮车的众多小巷变成主街道宽32米、条条街道通车、户户通水、通暖、通天然气的标准化小区。使2000户近万人享受到较好的安居环境。但当地政府长期以来不守诚信不作为、乱作为,不但不兑现承诺,还侵占和拖欠该公司建设资金4亿余元及利息分文不付。 多年来,岐东公司经过多方筹措资金,先后建成了90000平方米还迁房用于还迁,被政府收走35000平方米商品房用于还迁,收走该公司商品房销售款1.28亿元,按优惠办法应返还我公司土地留成款3200余万元,税收、教育附加费、价调基金等4300余万元等至今均未返还。
(办公场所被业主上锁、渣土封门)
因上述原因,使该岐东房地产开发公司对150余户拆迁户的躲迁费不能支付。500余户的还迁房和商品房住户不能还迁入住。20余家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及几千工人的工资不能及时清算而长期上访。应缴税金无法缴纳,借款及利息无法偿还,经常被债权人和上访人员围堵,办公场所被人锁门打砸和用垃圾堵门,公司债务累累。虽长期多次向尧都区区委、区政府、临汾市市委、市政府及山西省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但都置之不理,至今没有任何答复和解决方案。
就以上事件,本刊将会持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