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社会资讯>社会瞭望>

幼儿园用开水给孩子洗脚 父母索赔

来源: 北京晨报 时间:2012-05-11 14:15:12

  (记者 李庭煊)昨日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因4岁的孩子在幼儿园洗脚时被开水烫伤,且幼儿园拒绝赔偿医药费外其他损失,近日孩子父母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共近18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去年3月,4岁的小丽入托了一家企业下属的幼儿园。然而去年6月,小丽在幼儿园吃西瓜腹泻弄脏了衣物,为此老师将其衣服进行换洗,但在给小丽洗脚时,老师却直接使用了从锅炉房打来的开水,造成其双脚被烫伤。事发后,小丽父母带其到多家医院进行烫伤清创等手术治疗。

  小丽父母认为,作为幼儿入托后的管理方,幼儿园没有尽到管理与防范的义务,存在重大过错,事发后幼儿园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而拒不赔偿原告其他损失。

  考虑到幼儿园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小丽父母便将幼儿园开办单位起诉至通州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费等合计179299.11元。目前 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作者:  责任编辑:刘辉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推荐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