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农村报8月4日报道:7月26日,东莞市石碣镇,乌云压得很低,眼看一场暴雨即将来袭。
何善良站在位于刘屋村北潢路西侧的一块荒地边,手里拿着一张法院传票,心里很不是滋味。十几年前,何善良向石碣镇政府买地建房,不料现在却因此官司缠身。
官方卖地打广告
1996年,东莞市石碣镇政府城镇建设办公室(后更名为石碣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石碣城建办”)在当地电视台打出一则地产广告称,北潢路边一地块拟规划开发为西城商业小区,现该小区土地被划成72块,分120平方米和135平方米两种,全部对外出售。
规划中的西城商业小区与东莞市中心城区只有一江之隔,加之农村宅基地获批困难,因此,石碣城建办“卖地”消息一出,买主立即趋之若鹜,其中大部分是急需建房却苦于拿不到宅基地指标的村民。
1997年,在交了一万元定金后,村民刘柱林与石碣城建办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书。在合同书中,西城商业小区被更名为“丽晶花园”,地价为每平方米800元。
“这个地价在十几年前算是贵的,相当于当时一名公办教师的月薪。”来自石碣镇四甲何屋村的何善良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1998年10月,在交清了所有款项之后,何善良成为丽晶花园的最后一批“地主”。
在购地合同签订同时,由石碣城建办起草的一份说明也明确了买卖双方的责任义务:政府负责地皮放线、定尺寸,安装水管、电线、道路及其它公共设施,为用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土地证”)和房屋产权证;责任说明中,石碣城建办也要求业主尽快办好报建手续,从划地之日起一年半内要破土动工兴建。
此后不久,广深铁路准高速列车开始停靠距离石碣镇只有几公里远的石龙站,丽晶花园所在区域内的土地迅速升值。“每平方米有人出价2000元想买这块地,我都没卖。”除了待价而沽的考虑之外,何善良还在等待着石碣城建办承诺中的土地证能尽快办下来。
可等了几个月,丽晶花园的买地者也没见石碣城建办有任何放线动静,“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也没有搞,土地证更是杳无音讯。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了两次,土地证却没有办下来。”业主们说,由于土地证迟迟无法落实,建房一事也被搁置下来。
“去城建办追问(土地证的事),得到的答复总是等一等。”何善良等人不曾想到,十几年过去,盼望中的土地证非但没有等到,反而接到了来自石碣城建办的一纸土地回收令。
强收初衷引猜测
2006年7月12日,石碣城建办向丽晶花园72位业主发出通知称,根据东莞市政府出台的“禁止建设独院式私宅”规定,包括丽晶花园在内,属于石碣镇原已售出的私人宅基地,将由石碣城建办负责统一回收。而东莞市政府“独院式私宅建设禁令”早在2004年底便已经出台。
而根据石碣城建办的回收令,丽晶花园业主如能交还土地,将可获得一定补偿。
由石碣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的土地回收价格为:除已付地款本金和利息外,原以每平方米800元价格购买的,每平方米可获补偿250元;2006年9月20日前进行回收登记的业主,每平方米还可多补偿100元;已办理土地证的业主,凭收据可足额补偿办证费用。
丽晶花园业主何绍华认为,以如此低廉价格回收土地“简直就是明抢。”
同时,令业主卢松树等人觉得奇怪的是,每次到石碣城建办催促土地证办证事宜,对方均答复还没有办下来,可按照回收土地通知上的说法,业主中已经有人拿到了土地证。于是卢松树前往石碣城建办再三追问,得知丽晶花园的确有三名业主所购地块成功获得了国有建设用地的身份。
“为什么别人能拿到土地证,我们却拿不到?”众多业主提出质疑。石碣城建办的答复是,丽晶花园2006年以前大部分是集体土地,三张土地证是2004年之前陆续办下来的。
“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那么石碣城建办当年‘卖地’本身就是非法。”业主阿辉认为,要追究政府的法律责任。
交涉中,部分业主提出,如收回丽晶花园土地,需要为其在异地安排同等面积土地。“以地换地”的要求被石碣城建办拒绝。
虽然业主中抵制收地的情绪仍旧十分强烈,但相当数量业主还是在《土地使用权收回合同》上签了字并领取补偿,这些人中很多是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和做生意的外地人。
围绕着土地回收问题,丽晶花园业主与石碣城建办之间的拉锯战一直持续到今年。2010年1月19日,石碣城建办将回收土地的补偿标准统一提高到每平方米2000元(含地款本息)。
而回收价的上涨并没有打动部分业主拒绝交地的决心。何善良认为,提高补偿标准仍然无法体现政府方面的诚意。“隔壁村征地的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4800元”,石碣镇政府把地收回收,转手卖给房产开发商便可大赚一笔。
截至目前,在丽晶花园72户业主中,仍有11户没有在土地回收合同上签字,涉及面积3255平方米。
2010年5月31日,石碣城建办以政策变动属不可抗拒力为由,向石碣法庭提出起诉(石碣城建办称是“申请”),要求解除双方的土地买卖合同,并收回地皮。
补偿标准已破格
8月2日下午,石碣城建办丽晶花园土地回收小组组长梁文忠约见南方农村报记者,解释了土地卖而复收的原因。
梁文忠说,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石碣镇经济尚比较薄弱,当地决定开发土地资源以筹集更多的市政建设资金。
因此,在给予相关村一定补偿后,石碣城建办将刘屋和鹤田厦村交界处的一处集体土地拿来进行商业开发,也就是后来的丽晶花园。
“当时的土地管理不严格,征地手续也不完善。”梁文忠说,城建办并没有及时将上述地块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我们把资料送给国土局,只办下了三张土地证。”此后,国家农地转用政策日益收紧。2004年,宅基地上建设独院式私宅也在东莞被全面叫停。
“不能建独院式私宅,这块土地就得收回。”梁文忠说,由于类似问题此前并无先例,石碣城建办决定参照闲置土地处理办法,通过“协议收购”方式进行回收。
其后,东莞市出台新的拆迁补偿标准,丽晶花园所属地块被划为二类地。石碣城建办又决定参照一类地拆迁每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梁文忠认为,政府已经表达了诚意,但少数业主仍然拒绝交还土地,城建办“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于此地块现在的土地性质和将来如何处置的问题,梁文忠笑笑说:“只谈回收土地补偿一事,其它事情不方便多说。”
空守“烂尾地”
上岸疍家又下水
60岁的周沛基就是丽晶花园11户拒绝交地业主中的一个。
周沛基的户口在东莞市虎门镇新湾村新石村小组。身为疍家的他从小跟着父母在渔船上长大,而他们所在的渔业组也曾一直常年在东莞石碣鹤田厦村旁边的河面上捕鱼为生。
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在周沛基身边,渔业组村民陆续上岸盖房,大部分人选择在鹤田厦和刘屋等村定居。1997年,得知石碣城建办发布的“卖地”消息后,周沛基便把全家所有积蓄4万元拿出来,并找亲朋好友东拼西凑了2万元之后,把首期地款6万元支付给石碣城建办,换回了一份购买120平方米丽晶花园土地的合同。
不过,由于石碣城建办将交接土地时间一拖再拖,周沛基迟迟不能上岸建房,至今其也没有交齐余下地款。
2003年儿子结婚时,周沛基在岸上租了一间30平方米的房屋,全家人才正式登船上岸。2004年,出租房因修建河堤被拆。周沛基一家又被赶回了船上,重新过起漂泊无定的疍家生活。
“如果1997年石碣城建办就将土地交给我,我盖个两层楼房,何至于落到如此地步?”周沛基蹲在船板上唉声叹气。2003年,他才把卖地欠下的债务还清,眼看现在所购土地又将不保,周沛基不知何时才能再度上岸定居。(来源: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