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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点煤气罐逼婚获刑三年

来源: 北京日报 时间:2010-08-02 14:02:51

  本报讯(通讯员雪洁)27岁的黑龙江人宋某与网友贾女士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因为女友要和自己分手,为了挽回感情,宋某来到北京,在贾女士家中打开煤气罐,并手持打火机欲点燃煤气罐。昨日,丰台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三年。

  据介绍,2009年7月,宋某在网上认识了暂住在北京的贾女士,两人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宋某经常到北京来看贾女士,并一起同居。贾女士看到宋某并不宽裕,怕以后家里负担太重,便提出分手,但遭到宋某的拒绝。为了挽回感情,2010年1月28日,宋某坐火车到北京,但贾女士拒绝接宋某的电话。当日晚上9点多,贾女士不在家,宋某爬到了贾女士的屋里,喝了四五两白酒,并给贾女士发信息说要放煤气,而后就打开煤气。在民警到达后,宋某手拿打火机,要求和贾女士单独见面,后在民警劝说下,宋某把煤气关上,把打火机交给民警。

  在法庭上宋某辩称,他只是想吓唬贾女士,经过劝说,他主动从屋里走出来并把打火机交给民警。宋某的辩护人则认为,宋某在犯罪之前是一个好青年,对家庭极度负责又重感情,又有中止情节,也没有产生危害结果,依法应免除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但鉴于尚未造成严重后罪,且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酌情予以有期徒刑三年的处罚。

作者:雪洁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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