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早上7时40分许,36岁的陈海珍推着轮椅上昏迷不醒的丈夫,步姿悠闲,怎料从市一医院住院大门出来后,径直冲向车流不止的岭南大道路中央。
“我实在没办法了,我要跟你同归于尽。”话一说完,她紧牵着丈夫的手。过往车辆见状纷纷避开。几分钟之后,保安闻讯赶来,在劝说无果后,保安报警,后合力将夫妻俩带回医院。
据了解,陈海珍照顾昏迷在床的丈夫已接近1年,生活艰辛让她实在无计可施,丈夫的官司遥遥无期,才想到“一了百了”。
事发当日,记者在市一医院见到了陈海珍和她的丈夫李永瑾。据陈海珍称,去年9月13日,李永瑾在工地维修卷闸时,不慎从四米高处坠下,头颅严重受伤,入院治疗至今在昏迷不醒,近乎一个植物人。至今李永瑾“仍未得到合理的赔偿”。目前,接近20万元的医疗费用很大部分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因为缺钱,李永瑾只能住在医院的过道,院方也没有收取床位费。陈海珍每天喂其4餐饮食,时常为其按摩,带他出去晒太阳,依然对其不离不弃。
在照顾接近1年后,丈夫依然昏迷不醒,什么时候醒过来还是个未知数。陈海珍说,绝望之下,唯有与丈夫同归于尽。
有市民质疑,陈海珍的丈夫虽然成为“植物人”,但这种做法显得“太残忍”。对此,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黄震律师表示,植物人于我国法律上仍是具有生命权的,陈海珍的做法已触犯了我国刑法上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应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