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集宁五中副校长肖宏伟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进行了说明,他说:“我们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坚决制止教师乱补课、乱订教辅材料的行为。但也不排除学校内个别老师私下给学生订购教辅材料的现象。”
在肖宏伟副校长的带领下随机抽查了一个班的情况,随意打开一个学生的书包,一沓沓厚厚的教辅材料映入视线,而几乎所有的学生都一口否认是教师给订购的。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一位学生班长最终说出了订购教辅资料为班主任老师所为。
让记者感到不解的是,大多数家长气愤老师乱订资料,而学生却把订资料事情揽到自己头上。对此,家住集宁区团结路的李女士说出了其中的蹊跷。
“不许和任何人说出学校定资料的事情,否则后果自负。”李女士告诉说:“我们家孩子在集宁区光明街小学上二年级,这样的话班主任老师通过孩子多次转达过我们家长。”
老师如此的“警告”学生和家长,学生不敢说出实情也自然在情理之中。
自2004年秋季新学年伊始,我国中小学义务教育全面推行“一费制”后,所有教材的辅导书都不在“一费制”之列,教育部门明令禁止学校和教师给学生订购资料。
但不少家长和老师认为,完全不订教辅资料也不现实,如果为了让孩子学习,适量订购是可以理解的。可家长们不理解的是,老师给学生订资料要从中牟利不说,订了资料收了钱,老师对于自己“推荐”学习资料根本不负责。
就读于集宁新华街小学的一位小学生说:“老师给订购的资料从来是我们自己做题自己判题,至于做对做错老师从不过问。老师还告诉我们全部打对号,不许打错号!”
教师给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是为了学生学习,那么此举又似乎太出人意料!
为了进一步了解证实群众的反应事实,记者以一位教师的身份联系了当地的一家书商。该书商告诉记者的一番话,似乎又证实人们的某种猜疑。张经理说,他是《英语周报》乌兰察布市的代理商,他的《英语周报》市场价是每份13元,但他实际只向班主任或任课老师以每份低于8元的价格收钱。但学校和老师完全是按照市场价卖给学生。这样,自然空出一部分利润要作为好处费留给班主任或校方。
不仅如此,张经理告诉记者,他还经营其他各科学习报刊,可以更低的折扣卖出。而张经理所说的各科学习资料,记者在集宁五中的教导办公室和学生书包里都曾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