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过3次生摆3次生日宴
云阳市民周先生非常赞成纪委的做法,“这个不正之风的确该刹了”。他说,现在的“人情”变味了,过去农村娃娃考上清华、北大,老百姓会自发敲锣打鼓祝贺。现在除了结婚、死人,还有搬新居、升学、调动、小娃满月……有的连考个职高都要大摆一台,有人一年甚至做三个生日,除了新历、农历,还有闰月:“这纯粹是为了敛财嘛。”
读成人高校也要摆“状元宴”
下岗工人周女士说,自己没有工作,丈夫每月基本工资1200多元,各项补贴加齐不到三千元,光是2008年7月下旬到2008年8月下旬,一个月时间仅升学宴就送出去2300元。她说,现在很多农村娃娃升学了,父母也到县城摆升学宴。“有的根本没有考起,读成人高校或者通过花钱上大学的,还要摆台状元酒。”这个风气越演越烈,让他们苦不堪言。现在高考录取在即,她担心今年不晓得又有多少“升学宴”要吃。
昨日,云阳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对于这种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不正之风,他们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已将文件下发到各乡镇、部门。
新闻链接
重庆严处官员大操大办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11月~2006年6月,全市44名干部大操大办受处分。包括,武隆县石桥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李某为其母大办生日酒席80桌,被撤销党内职务;开县临江镇党委副书记丁某乔迁新居大操大办被免职。
2008年5月,酉阳县副县长冉某为其父大办丧事收受礼金,被党内警告。
2008年11月,秀山县5名干部借酒宴敛财被免职,其中有乡镇副乡(镇)长、部门科长、卫生院长等。
法规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08年11月,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关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制止奢侈浪费规定行为等规定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2006年7月,重庆市出台《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规定》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不得收受、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钱物,或要求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首席记者李双全实习生 李聪 谢秦川) (来源:华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