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么说呢?中国十几亿人口,偌大的国土,数以千计的大、中、小城市,每年发生的类似“欺凌邓玉娇”事件数不胜数,或许在此案之前便出现过反抗的弱女子,只是湮没于司法的阴暗当中。独独只有“邓玉娇案”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这充分说明社会各媒体的舆论监督能力正在逐步加强,而网络的普及、亿万网民的关注则是此案的最大推动力,让司法审判权行使实现了最大可能的公正。
我们不必纠缠于法院判决书上的若干理由,在现行司法条件下,邓玉娇能够重获自由已是一个完全可以接受的现实了。只是整个事件的过程与起伏让人心里五味杂陈,我们想问的是,假如“邓玉娇事件”没有被媒体曝光,案件审判将会是一个怎样的结局?这也许会是一个沉重的答案。
翻过“邓玉娇案”这一页,我们以后还应该继续关注像邓玉娇这样的弱势群体,给予他(她)们足够的法律援助,社会各媒体(包括网络媒体)要有力地履行自身的舆论监督责任,让司法更为公正,这同时也应该是每一位有良知网民的责任。
另一方面,中国司法也要敢于接受媒体与群众的监督,这种情况下,司法的公正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证,想必很多部门从“邓玉娇案”中汲取了不少经验和教训。也只有在监督方与被监督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司法才能日趋完善,不断进步,才不会刚迈出一小步便又倒退一大步!(邹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