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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吸烟罚款:评选“十佳无烟单位”和“十佳戒烟市民”

来源:浙江在线健康网 时间:2009-05-18 16:12:45
(通讯员施水泉)5月31日是第22个世界无烟日。我市正在制订《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为推进全社会控烟工作,树立单位和市民个人榜样,杭州市建设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健康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杭州市十佳无烟单位”和“杭州市十佳戒烟市民”评选活动。从见报即日起推荐和报名,截止到5月25日。荣获“杭州市十佳无烟单位”和“杭州市十佳戒烟市民”的单位和市民,在5月31日杭州举行的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大会上进行授牌、表彰。

  为体现公平、公开的原则,今天,市健康办公布了评选标准。

  “杭州市十佳无烟单位”评选标准有8条:

  1、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2、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3、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4、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

  5、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6、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7、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8、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评无烟医院,则在符合以上8条标准外还要符合以下2条要求:1、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2、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评无烟学校在符合以上8条标准外再加一条:将控烟知识有机地融入到学校的教学内容中。

  “杭州市十佳戒烟市民”评选标准有3条:

  1、本人已戒烟1年以上,有单位、社区证明。

  2、主动参与控烟活动,积极宣传控烟有关知识,将戒烟体会和经验向吸烟者宣传。

  3、在创建无烟单位工作中作出贡献者。

  如何推荐评选:

  十佳单位的评选,由各区(管委会)健康办按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每区(管委会)申报2家无烟单位,推荐2名戒烟市民。市民也可自行到区健康办和杭州市健康办(延安路482号,市府综合办公三号楼13楼)报名自荐,随带身份证和本人戒烟和参与戒烟控烟活动的相关材料和证明等。报名截止到5月25日,将于5月31日第22个世界无烟日广场宣传活动中予以表彰、奖励。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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