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计算一下这2300条烟会拉动多少内需吗?或是说,这些烟的消费不正是对中国烟草业的一种贡献吗?而事实上不管是抽烟还是喝酒,自然都是对身体有害的,可是对身体有害,对税收确实不错的一个来源。而且以红头文件的方式使其完成抽烟的任务,这是当代的一个黑色幽默。因为,当了干部就需要抽好言,和好酒,在就是更深入一点的要睡好的女人。不然的话,这当了干部那就是很寡淡无味的。
只是一个县级的红头文件不能和国家级的文件相提并论,因为这样的红头文件用来规定是买烟的,因此它虽然看似荒谬,但是确实一级政府可以发出的,要是现在没有网络的话,那么它 执行力也是可以得到百分百贯彻的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7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以下的行政机关或者其内部机构不能通过发文件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公安县政府出台“红头文件”,要求所属单位完成用烟数量,未完成者将受到罚款,是超越职权、违法行政的行为。
以政府红头文件的名义来安排下级政府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完成一定数量的“消费任务”,权力的越界及公权力的私利化在此类事件中被挥洒得淋漓尽致。而这个时候,所谓的政府文件其实并不愿意然过这样的事情公之于众,只是现在的网络使得所谓的内部文件精神,容易在一个公共舆论平台公布,因此这样的内部实在是不保险的。由此看来,政府在对公财政进行支付时,还是有权利来支配消费权限的,而把香烟列入公共预算的必须项目,这样只能是一种权利滥用的结果。而这些钱实在是在消费民脂民膏,而如何消费香烟,假如是用如何消费“小姐”一起进入预算的话,这样的荒唐的最终的结局,只能是出现更多的政府消费腐败。而这样的民生政府实在是在糟蹋人们的血汗钱。
的确,假如是你自己的私钱,那么你如此的消费,只是从健康的角度可以对你进行规劝,而如此规定目的是什么令人匪夷所思。这样的政府消费行为,是在亵渎民生政府的存在初衷。
如此的红头文件,其效力究竟如何暂且不论,只是这样做不仅滑稽,而且随心所欲,是县级政府滥用公权与贪腐行为的极至,这实在是可悲,也实在是“精明”到了荒唐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