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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组票价听证:无法“用脚投票”的必然结果

来源:光明网-光明观察 时间:2009-04-29 13:50:45
作者:田力

  要求铁道部公开两万亿建设资金详情、动车票价定价依据一个月后,昨天,律师董正伟接到了铁道部的回函,“动车组火车票价不属于价格听证目录范围”。(4月29日《新京报》)

  其实从一开始,很多公众对公开动车票价定价依据就不看

好,被铁老大拒绝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动车组火车票价不属于价格听证目录范围”的理由还是有些雷人。根据《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铁道部不经过法定听证程序,擅自确定动车组高票价,并拒绝听证,很值得商榷。

  毋容置疑,我国铁路长期运能不足一直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而开通动车组则是为了缓解越来越趋紧的铁路运能。但一方面火车的档次和速度在提高,另一方面,动车组的票价也在“节节高”。同时随着动车组票价高、销量少,铁道部也在酝酿甚至在部分地方已经开始执行卧铺动车组的打折。这种一方面对票价的定价拒绝听证,另一方面又掩耳盗铃般地对车票进行打折,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做法,颇有铁老大一贯的作派。

  其实,善良的公众也知道,听不听证并不重要。听证会的初衷虽然是尊重社情民意,通过公平公正的途径或程序,来听证和权衡其涨价的理由是不是充分和必要。但如果在一片反对声中,听证会依然作出了违背民意的涨价决定,也是很无奈很正常的事,只不过是通过“价格杠杆”为牟取利益的垄断行业披上一层合法的遮羞外衣罢了。但铁路部门连给公众申述的权利都毫不留情地予以剥夺,可见其垄断地位到了有恃无恐的地步。

  铁路是公益性产品,其提供的产品、服务和价格都具有公共品属性。但在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像铁路这种所谓的公益事业,已然在相当程度上形成了利益团体,在其经营活动中,必然要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且由于失去了竞争对手的制衡,它们对消费者形成了绝对的强势。要打破这个怪圈只有一个办法:对铁路运输进行彻底的市场化改革。如果说传统的铁运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具有政府经营的合理性,那么现在这种合理性已经不复存在。事实证明,实行“网运分离”,让更多的运输公司参与竞争,是配置铁运资源更有效率的方式。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铁路运输根据需求确定价格,无论涨价还是降价,都无关紧要。在竞争的市场上,不用再担心垄断利润的存在,因为乘客有了“用脚投票”的选择的权利,而市场主体也有了降低成本、争夺客源的动力。

  市场基本游戏规则告诉我们:技术性垄断的利润是可以被认可的,但行业垄断性暴利迟早要被收进公序良俗的笼子里。但遗憾的是,这种希望在铁老大身上看起来十分渺茫。消费者“用脚投票”这种成本低廉、而且成效显著的市场集体博弈,在这里并不适用。对此,我们并不指望垄断的堡垒能从内部攻破,只有政府部门出面干预,确保市场的有序竞争,市场这个“无形之手”才可以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博弈中寻找出一种平衡和双方都能接受的规则。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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