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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镇平高官迷信“采阴补阳” 强奸20余少女

来源:广州日报 时间:2008-04-26 09:15:43

河南省镇平县原政协副主席吴天喜受审



吴天喜

  多名女学生被挟持到吴天喜办公室内“强奸”

  昨日,河南省镇平县原政协副主席吴天喜强奸、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开庭。

  庭审焦点集中在:吴天喜是否指使刘培等人采取诱骗、恐吓、威逼、殴打等手段挟持女孩供其强奸,即:吴是否知道部分女孩未满14岁,吴是否采取暴力强迫女孩与之发生性关系等。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案情 办公室内糟蹋女生

  今年62岁的吴天喜曾身兼镇平县政协原副主席,镇平县贾宋食品系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数职。还有着“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县政协副主席、农民企业家”等诸多光环。

  记者从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自2005年以来,在吴天喜的利诱和指使下,刘培纠集张玉、李星(参与作案时未满14周岁)等人先后多次窜至镇平县涅阳一初中、工艺美术职专等7所学校附近,采取诱骗、恐吓、威逼、殴打等手段,将多名女学生挟持到镇平贾宋食品系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冷冻厂吴天喜办公室内供吴天喜强奸,被强奸的女学生达22人,其中4人为未成年少女。刘培等人均另案处理,以强奸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或6个月不等。

  受侵害女生的年龄分布于12岁到16岁。吴天喜强奸女生的动机,当地较为流行的一个说法是,年逾花甲的吴天喜相信通过采阴补阳之术,可以延年益寿、官运亨通。经人指点,他开始寻找处女,数目是100个。

  法院查明,除强奸罪之外,吴天喜还犯有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集资罪等5项罪名。数罪并罚,吴天喜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诉 只要掏钱就不算犯法

  吴天喜在拿到死刑判决书的第一时间内即提起上诉。记者了解到,吴天喜自始至终认为自己属于嫖娼,没有强迫情节。

  记者辗转独家拿到了一份由吴天喜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概述。在文章结尾他写道:我不注重学习,对法律观念模糊,意识淡薄,自己觉得反正只要掏钱,就不算犯法,结果导致此祸。为此,我恳请高院念在我并无犯罪故意的情节上,在量刑时对我从轻、减轻处罚。

  吴天喜子女说,吴天喜在2002年以前创办企业、为镇平做了很大贡献。但2002年以后,生意失败、妻子重病,他的精神状态就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焦点 是强奸还是嫖娼?

  吴天喜的辩护律师赵运恒称,“到底是强奸还是嫖娼是定罪的关键,这是二审的焦点,而弄清吴天喜知不知道部分少女未满14岁,吴天喜有没有采取暴力等问题至关重要”。

  吴天喜称,自己不知道有些女孩未满14岁。“我找女孩的标准,一是她们出来得叫家里人知道,二是14岁以上,怕形成强奸罪”。

  这一点,在刘培等人的供述中得到了证实,“他让我找女学生的标准是:第一,要找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女孩子;第二,要找漂亮的女孩子,不要找难看的;第三,要找听话的、文静的女孩子;第四,要找处女,是处女就给2000元的报酬,不是处女就给500元左右”。

  赵运恒称,吴天喜知不知道有些小女孩未满14岁,这些需要证据来证明。

  直到现在,吴天喜都极力否认,在跟部分女学生发生关系时动用了暴力。

  反应 网友认为吴天喜该杀

  吴天喜一案媒体报道后,引起巨大反响。90%以上的网友认为:“吴天喜祸害小女孩,实在该杀”、“吴不配当县政协副主席”。

  记者拿到的笔录显示,吴天喜被受害女孩们称为“吴伯”,“在镇平很有名”。这些女孩们的年龄最小的12岁,还在上初中,不少人都是被同学骗出来的。而骗她的同学可能是上一次刚刚被侵害的。

  在刘培等人和受害人的供述中,在吴天喜与女孩发生关系时,会有第三者在场,甚至在女孩抵抗时会帮助按住她的手臂。

  影响 给当地带来巨大危害

  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吴天喜当初的所作所为,危害巨大。刘培等人强迫女学生去卖淫,严重摧残了她们的身心健康,一些女学生被害后,或辍学,或转学到外地,或无脸在家门口打工,或轻生想自杀。同时造成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及周边群众的恐慌。为此,几个学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对策,雇保安加强防范,并通知家长接送上、下学,以防不测。    据广州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renke
最新评论共有 15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guest 来自(IP:125.75.240.*) 发表于:08-06-01 20:01:59
guest 来自(IP:125.75.240.*) 发表于:08-06-01 19:59:49
杀了,也不解恨。
guest 来自(IP:61.183.176.*) 发表于:08-04-26 21:00:04
唉,畜牲都不如,,拉出去练刀!!
guest 来自(IP:125.65.143.*) 发表于:08-04-26 20:39:42
把他五 马分尸
山东好汉 来自(IP:221.216.187.*) 发表于:08-04-26 16:29:36
杀,杀.杀.
wang 来自(IP:219.138.40.*) 发表于:08-04-26 13:05:25
efgynmujhjhrvyttt
guest 来自(IP:222.139.151.*) 发表于:08-04-26 12:09:57
可耻,应“凌迟处死”,真丢河南人的脸。。。混球
guest 来自(IP:219.133.181.*) 发表于:08-04-26 11:19:29
把他的GG拿刀一刀一刀的。。。。
好 来自(IP:221.205.152.*) 发表于:08-04-26 11:18:11
不知道是14岁的小女陔这样的说法谁都不相信,该按法律程序审判.
guest 来自(IP:222.85.51.*) 发表于:08-04-26 10:52:52
杀他1000次都不多
guest 来自(IP:222.213.148.*) 发表于:08-04-26 10:49:39
又是河南人
好人 来自(IP:222.131.243.*) 发表于:08-04-26 10:37:44
这样的干部该杀
guest 来自(IP:222.131.243.*) 发表于:08-04-26 10:35:14
该杀!!!
guest 来自(IP:60.208.6.*) 发表于:08-04-26 10:12:24
该杀
123 来自(IP:221.218.164.*) 发表于:08-04-26 10:12:06
人面兽心的东西,披人的皮的狼。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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