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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错当劫匪关押近1年提出14万国家赔偿

来源:信息时报 时间:2010-12-28 13:15:27

  错当劫匪关押一年  湖南小伙提出14万国家赔偿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湖南小伙刘云超无罪却被关押了339天。根据新修订的并于本月初开始实施的《国家赔偿法》,申请人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昨日,刘云超向佛山南海检察院提 出14万元的国家赔偿,其中包含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这也是新法实施后广东首宗提起精神抚慰金的国家赔偿案。

  误当劫匪关了339天

  今年26岁的刘云超10年前来到广东打工。他回忆说:“2009年9月27日,我和一群朋友在佛山一宾馆睡觉。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以涉嫌抢劫 将我刑事拘留。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11月3日由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执行逮捕,我被关押在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记者从当时公安机关的审讯记录中看到,办案人员问刘云超犯了什么罪。刘云超表示自己并不知情。直到后来刘云超才知道,当时佛山发生了一起抢劫 案,警方怀疑是他干的。

  2009年12月29日,南海区公安分局以刘云超涉嫌抢劫罪向南海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过补充侦查、重新送审起诉、公诉多道程序,今年8月 30日,南海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对刘云超作出不起诉决定。

  至此,刘云超已被关押了339天。

  索赔10万精神赔偿金

  刘云超说自己被关押时压力很大,非常害怕。339天的关押给他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

  今年12月1日起,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正式实施。该法首次明确了国家赔偿申请人有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权利。刘云超通过律师获知自己可以通 过该法维权后,向南海检察院提出包含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共计14万元的赔偿请求。南海检察院昨日接受了刘云超递交的材料。

  两大争议

  错捕在新法之前,能赔吗?

  刘云超的代理律师广州律师廖建勋表示:《国家赔偿法》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侦查被关押的当事人可获得赔偿,但南海区检察院侵犯刘云超人身自由的行为 发生在新《国家赔偿法》生效之前。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新《国家赔偿法》对刘云超被无故关押339天没有溯及力。但他同时表示,根据公法的法理精 神,如果适用旧法会明显不利于保障公民权利,这样的情况下就应该适用新法,赔偿机关应该赔偿刘云超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能获赔,赔偿多少钱?

  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 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但修改稿中没有明确说明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对此,曾打过多起国家赔偿案件广州的刑事律师唐红炬表示,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很难通过法律把它确定下来,因为每个案件情况不一样,但既然国家赔偿 法中没有特殊的规定,那就应该会适用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的一些规则。

作者:闫晓光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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