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有网民反映深圳市地铁公司员工家属可免费乘地铁。深圳地铁公司16日回应称,该部分支出未纳入运营成本,不影响票价 成本计算......16日晚,地铁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家属乘车优惠这部分支出并未纳入运营成本,对票价成本计算没有影响。他同时表示,这一优 惠是在现有政策对部分特殊人群优惠这一群体中计算的,并且在许多城市的地铁运营中均有相关政策。该负责人说,“我们有相关的统计数据,这个免费乘车卡的使 用率是非常低的,实际很少有人使用。”(9月18日《京华时报》)
妇孺皆知,“员工家属”与“企业员工”是两个概念。有企业才有员工,有员工才叫企业,二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而经济利益上,严格说来,员工 家属与员工所在的企业并无关系。
明白了如上的道理,让其员工家属免票乘车,如若深圳地铁是国有企业的话,那就是明目张胆地在全体国人头上“揩油”。
当然,这种“揩油”,并非今天深圳地铁独有的“经济现象”;其实,早在 2005年12月14日,《羊城晚报》就有类似的报道。那个时候,广州地铁在回应媒体质疑时,理由比现在的深圳地铁还“充分”,既有地铁家属作为“义务安 全宣传员”之说,也有“不存在家属全免”之言,更有“免票坐车是地铁员工通过自己合法劳动为家属争得的福利”之辩;且面对这种“揩油”,有关人士曾经还辩 解说,地铁的这种福利待遇,与铁路集团家属免票优惠乘车、航空公司员工家属每年有若干次机会免费搭飞机有相似之处,甚至还存在于公交等其它部门。“大胆回 顾”一下,这种“揩油”,还是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尾巴”。
员工家属并非企业员工。如果地铁公司的家属可以免费乘地铁,那么,教职工的子女是不是可以免费上高中、上大学,公务员的家属因私外出是不是可以 向政府报销相应差旅费?如此等等,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运行要讲究成本核算,国有企业也应如此。如果说,企业运行之际,要对少数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的话,那也得按“法人治 理”的规则行事,而企业让“员工家属免费消费”,于法于理都是讲不通的。现在看来,“民航企业员工家属免费乘机”、“地铁企业员工家属免费乘地铁”、“电 力企业员工家属免费用电”,这些计划经济时代的“尾巴”也该到了痛下决心割除的时候了,特别是“深圳特区”,更应该率先“割尾巴”而显示一个“特”字 来。 (张传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