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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墓开发:“武王”谥号不是疑点 一边质疑一边开发

来源: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9-12-30 21:05:24

曹操墓的被发现,和急三火四的媒体发布确实可疑,但我认为可疑之处或许很多,但“武王”谥号不是疑点。
    媒体称,被河南专家认为“最为确切的证据”,是墓中出土的一批刻有“魏武王”铭文的石牌和石枕。曹操生前封“魏王”,死后谥号“武王”,“魏武王”的铭文,足以证明墓主人就是曹操。而作为质疑方之一的河北省邯郸市原市政协常委、文史委员会主任刘心长提出的疑问是,曹操死后被汉朝皇帝追封“武王”,是在曹操下葬之前还是之后,这个时间无从查考。如果是在下葬之后,那么有没可能把墓再打开来,将刻上新封号的物品埋进去?
    其实,“武王”这个问题是不用争辩的。因为作为帝王将相,其去世后的谥号是需要马上拟定的。如果是皇帝,其谥号由负责宗庙礼仪的大臣拟定,然后由新皇确定并公布。如果是王侯重臣,则由皇帝直接赠予(当然也要咨询智囊团)。这个程序在殡葬之前,尤其下葬之前是必须完成的。这跟我们今天为老干部盖棺定论,讣告中称其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一样,是必须在追悼会或者告别仪式之前确定好的。对于魏王曹操来说,“武王”是谥号,不是追封,而且这一谥号一定是在下葬之前获得的。
    对此,正史也是有记载的。《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汉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魏王曹操)至洛阳。(孙)权击斩(关)羽,传其首。庚子,王崩于洛阳,年六十六。遗令曰:‘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毕,皆除服。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有司各率乃职。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谥曰武王。二月丁卯,葬高陵。”很明显,在“谥曰武王”的“时间差”问题上应该没有太多疑义。
    而河南方面提出的证据,“这座大墓所在的西高穴村,就在西门豹祠以西。这和曹操遗嘱中给划定的墓地方位相吻合。”“在西高穴村西还曾出土曹操去世100多年后的一个叫鲁潜的官员的墓志,上面记载说曹操的墓就在离鲁潜墓43步远的地方。”这些也都是不足信的,其一,曹操的遗嘱在哪里?谁见了?具体怎么表述的?其二,鲁潜是与曹操相距一个多世纪的“外人”,他选择的墓地可能当时被认为是曹操墓附近,但这可靠吗?我们现在能搞清楚距今100年前的事情吗?“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罢了。
    所以,在曹操墓问题上,不管主张方还是质疑方,都需要另找证据。

 

曹操墓与保护性开发          

  ——试以文化观光部统合文物局和旅游局   

  李开元 

  曹操的墓葬高陵,在河南省安阳县安风乡西高穴村被发现,成为震动历史,考古学界和社会各界的消息,报纸、电视和互联网,炒得纷纷扬扬,日本的各家大媒体,也都在头版作了引人注目的报道。 

  这座因为被盗而紧急发掘的东汉大墓,是否肯定是埋藏曹操的高陵,还需要作更细致的工作和严密的论证,我们期待着更深入的发掘报告和更确切鉴定的结果。 

  我在阅览了各种相关的报道以后,注意力被两条互相对立的消息所吸引。一条消息说,河南省文物局发言人表示, 曹操高陵的发掘,以保护和研究为目的,不会用于商业开发,也不会允许进行任何商业活动。另一条消息说, 安阳市政府负责人表示,安阳要将未来的“曹操高陵博物馆”建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为一体的三国文化考古、文物保护基地和旅游景区,为“推动安阳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增添新活力”。 

  看得出来,在对待同一历史遗址的问题上,文物局和市政府的态度是不一样的。文物局强调的是保护和研究,反对商业开发,市政府强调的是商业开发,希望在商业开发中保护。对这两种不同的态度,赞成和反对的意见和群体都有,各有自己的理由、背景和势力。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各地的遗址寻访, 一方面享受着访古问旧,复活历史的欢乐,同时,对于文物盗窃的猖獗,文物保护之艰难,特别是对于基层文物单位无钱无力无人的苦苦撑持,甚至靠出租房子来贴补用度的悲惨状况也有不少感受。耳闻目睹太多,都是说来话长的伤痛事,以后有机会再来一一道说。 

  在这些既充满了伤痛又充满了欢乐的过程中,如何才能有效地保护和利用祖先遗留给我们的宝贵历史遗产,如何使更多的人感受到与我相同的苦乐,关注同样的问题,几乎成了我每天都要思考和面对的课题,久而久之,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看法,也作过一些呼吁和努力。 

  这几天,再次面对着针对同一历史遗产所呈现出来的不同态度和反应,我深感是时候了,我们已经到了需要全民面对历史遗产的保护和开发的时候了,我们有必要由此展开一场大张旗鼓的讨论,讨论历史遗产应当如何保护,如何才能保护得了?讨论历史遗产应不应当作经济开发,如何作经济开发?讨论我们能不能够在历史遗产和观光产业之间找到融合点,如何才能找到这个融合点?讨论我们现在的行政结构,将文物局和旅游局分开来的组织形式,是否已经过时,是否有必要在新的文化观光资源的概念下重新升级统合? 

  当下的今天,是天下熙熙皆为利趋的经济社会,面对被强大的经济利益所驱动、武装到牙齿的盗墓集团,仅仅依靠势单力薄的文物部门来保护历史遗产,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有效的保护,一要靠当地政府,二要靠当地群众,政府和群众的积极性,不但需要法制的建立和教育,也需要经济利益的驱动,一种可以持续发展的经济利益的长久驱动。 

  为了避免历史遗产被毁灭性破坏的最坏结果,保护性开发的紧迫课题,已经实实在在地摆在中国政府和人民的眼前,要我们拿话来说,动手来做。 

  作为第一步,希望大家一起来关心和讨论这个课题

 

作者:薄文军  责任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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