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友龙、司友胜为了夺取硅铁渣经营权,每次安排手下人打架,都要给好处费、安排吃饭,团伙成员犯案潜逃期间,还要给他们‘生活费’。”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一次,几个“手下”砍伤人,司氏兄弟不但在“手下”潜逃期间支付生活费1万元,还“爽快”地给了一名潜逃“骨干”的家属人民币5万元。
11月13日,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对为非作歹、称霸一方的司氏兄弟团伙作出一审判决,司友龙、司友胜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和19年,并处罚金116万元,其他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16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