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玉娇在遭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案发后,邓玉娇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具有自首情节。
公安机关根据律师的申请并考虑到邓玉娇的身体状况,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实施监视居住。目前,邓玉娇由家人陪伴生活。
涉案人员被严肃处理
近日,中共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邓玉娇案”中涉案人员黄德智、邓中佳作出严肃处理。
黄德智,男,现年41岁,系巴东县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聘用员工。2009年2月至案发前借用在野三关镇项目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并被任命为招商办副主任。
邓中佳,男,现年45岁,系巴东县野三关镇财经所公共服务岗位聘用员工。2008年6月至案发前借用在野三关镇项目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并被任命为招商办副主任。
中共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调查后认为:黄德智身为共产党员,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玩乐,并强迫要求女服务员陪其洗浴,在遭到拒绝后又对该女服务员实施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严重违纪,影响极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经巴东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德智开除党籍处分。中共野三关镇党委于5月29日撤销黄德智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与黄德智解除了农业技术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因黄德智的不法侵害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对其予以治安拘留。
邓中佳虽经查证无违法行为,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中共野三关镇党委已于5月29日撤销邓中佳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财经所与邓中佳解除了公共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此前,“梦幻娱乐城”已被依法查封,其相关责任人正在被依法查处之中。据新华社电
案件回放
起因:索要异性洗浴服务
5月10日20时许,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黄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沓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检验验明:邓贵大左颈部刀伤割断动脉并划破气管,右胸部刀伤穿透胸腔刺破右肺,两处均系致命伤,死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
邓玉娇:被疑患有抑郁症
巴东县公安局称,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对其立案侦查。该局同时认为,邓玉娇有主动投案情节,但自首是否成立,应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认定。
案发后,巴东警方在邓玉娇包内发现治疗抑郁症的药物。5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2日下午,邓玉娇被送到恩施州优抚医院进行检查鉴定。
16日,据邓玉娇的主治医生李昱称,由于警方未办完委托医院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相关手续,同时为使最终的鉴定结果更客观公正和有说服力,医院目前并没有正式对邓某的病症展开鉴定,而是申请将鉴定改由上级医院或在异地进行。
警方:律师散布不实信息
5月21日,邓玉娇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表示,有重要情况需要向上级领导汇报。5月22日中午,警方提取了邓玉娇案的有关物证:胸罩和四件洗过的衣物。
全国妇联的官方网站20日发布头条消息,表示高度重视邓玉娇事件并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
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23日表示,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
他表示,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邓玉娇的遭遇引起媒体及网民高度关注。5月20日,全国妇联官方网站表示将追踪案件进展情况。
(本文来源:天津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