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十年前、二十年前,冒名上大学是科技、交通、通讯技术落后让人钻空子的话,在现代信息社会里,仍然有人胆敢截留他人通知书,冒名上大学五年之久,而且顺利毕业、工作,当事人一直蒙在鼓里,实在让人有点恍若隔世之感。高校招生录取事关考生前途命运,本应执行十分严格的制度。然而,罗彩霞没填报贵州师大为何被该校录取?罗彩霞的录取通知书为何被截留?被谁截留?王佳俊如何冒用罗彩霞的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贵州师大又是如何审查王佳俊入学资格的?冒名顶替事件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一连串的疑问让人觉得这起冒名上大学案绝不简单。
按理说,王佳俊要完成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过程,要经过学校、教育局、公安局及省县招考部门、录取学校等多道程序层层把关。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在权力面前,多道监管关口成了一推就开的虚掩大门,并没有阻止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脚步,而且冒名顶替长达五年之久。毋庸讳言,在冒名顶替的背后,罗彩霞高中毕业学校、当地教育部门、高招部门、公安部门等方面的问题都浮出水面。
事实上,只要王佳俊的父母不能摆平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王佳俊根本完不成冒名上大学的过程。因此,我们在感叹王佳俊父母手眼通天的同时,更担忧我们的一系列制度设计。面对罗彩霞的质疑,王佳俊的父亲居然承诺三五天就可以把她的教师资格证办好,帮助罗彩霞进事业单位——权力自负可以窥见一斑。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王佳俊冒名上大学侵犯了罗彩霞的姓名权,而其假冒罗彩霞的姓名的目的在于顶替上大学,还侵犯了罗彩霞的受教育权。不仅王佳俊本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其直接参与冒名顶替运作的父母也应受到谴责与查处。而且一系列法律制度的执行者,在权力面前集体沦陷的问题更值得反思。
换个角度讲,还有多少罗彩霞的姓名权、受教育权被盗用?还有多少弱势群体的权利被权力践踏?这个问题值得深思。笔者认为,要扎紧招考制度篱笆墙,更为重要的是,有关部门要创新制度设计,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痛下决心打破招考暗箱;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把详细招考信息放在阳光下暴晒,接受舆论公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