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民参与调查“躲猫猫”真相一事,昨日,西南林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李春光表示:在强调舆论监督重要性的同时,更要强调司法独立是不可逾越的准则,“任何部门机关都没有资格赋予他人法外特权”。
不应忽视司法独立准则
记:你怎么看待“躲猫猫”事件和邀请网民参与调查?
李:“躲猫猫”事件被放大,表面上是因为公众质疑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实质上反映了部分公安机关公信力的下降。真相调查中,我们既要强调舆论监督的重要性,但更要强调司法独立是不可逾越的准则,任何部门机关都没有资格赋予他人法外特权。查清真相固然重要,让民众相信真相更重要,只有保障程序的正义,才能实现实体的正义。
调委会无名无实
记:“躲猫猫”事件网友调查委员会调查出来的东西,有法律效力吗?
李:说实在的,调查委员会既无名也无实。查清犯罪事实属于侦查权的范畴,就目前法律权限讲,只能由享有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侦查,不允许让度不具有相关权限的机关、团体或个人。从法律层面讲,调查委员会没有权力参与查清,更没权力获取尚属于侦查阶段的相关案情。所谓权限,只能局限于作为一般民众的情况了解权,无法做到真正的调查。
云南网发布“躲猫猫”事件调查报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