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个让周正龙和所有同情他的公众满意的结局,似乎仍然不能阻止“打虎派”人士对虎照疑云的追问。
2008年11月18日,周正龙在旬阳县看守所办理相关手续。周正龙在11月17日晚22时30分二审法院改判缓刑后,于18日上午11时许,在旬阳县看守所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离开看守所回家。新华社记者丁海涛摄
2008年11月18日,周正龙在旬阳县看守所办理相关手续。新华社记者丁海涛摄
“周正龙轻判,陕西蒙混过关”?
“陕西想轻判周正龙,蒙混过关!”周正龙二审刚刚宣判,“打虎派”代表人物傅德志通过媒体说要进一步搜集材料,证明“周正龙不是周老虎的拍摄者”。
周正龙二审宣判缓刑之后,有些网友说,周正龙是个“可恨”又“可悲”人物。但不管怎么说,周正龙制作假虎诈骗政府奖金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安康中院判周正龙缓刑,有受公众舆论影响的嫌疑。他们认为,民意归民意,司法是司法,法院不该如此轻判周正龙。
面对一些网友的质疑,中国律师刑事辩护培训中心执行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王政勋教授认为,从庭审情况来看,虽然周正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但是都存在可以从宽处理的条件。周正龙是以隐瞒事实的方法得到了奖励,但是通过隐瞒事实获取奖励和主动索取在犯罪情节上存在差距;而在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方面,周正龙私藏的93枚子弹中,大部分是早些年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后来在公安机关收缴枪支弹药的时候,周正龙没有主动上缴,这和起初就非法持有,然后再拒不交出的社会危害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其犯罪的危害程度和悔罪情节,如果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话,可以缓刑。周正龙适用缓刑是合理的。
西北政法大学喻贵英教授认为二审的判决既没有违背法律规定,也体现了一定的民意。案件的主体就是一个贫困的山区农民,过重的量刑对周正龙本人的改造没有好处,也没有太大的意义,从轻量刑体现了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
假华南虎照并非周正龙能力所及?
周正龙二审庭表情之调侃法警(来源:西部网)
周正龙二审庭表情之牵挂妻儿(来源:西部网)
周正龙二审庭表情之沉着应对(来源:西部网)
在庭审中,辩护律师顾玉树数次提出应该给华南虎照做鉴定,但庭审时法院没有支持这一请求。而且顾玉树律师提出的让傅德志、刘里远等专家出庭作证的申请也没有得到法庭许可。顾玉树表示,周正龙在庭审中认罪态度好、辩护律师据理力争、媒体关注度高等都是周正龙缓刑的原因。对于周正龙来说,他已经满意这样的结果,但是作为为他无罪辩护的律师,这样的结果并不能让人满意。他表示将进一步搜集材料,寻找真相。
庭审中公诉机关和法庭解释假华南虎照没有必要鉴定的理由是,警方重建现场报告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而报告认定,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是对着一个27厘米×35厘米微型虎。而且警方根据周正龙的供述,在周家中找到老虎画一幅,其大小正符合警方勘验的结果。警方现场重建报告、老虎画和周正龙本人的供述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周正龙是以一张老虎画为拍摄目标,完成了华南虎照的拍摄。“华南虎照”的真假事实已经非常明确,没必要再做真假的鉴定。
另外,周正龙拍“虎”时是胶片和数码两部相机交替使用的,两部相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拍摄相同的目标,照片显示背景和影像也基本一致。胶片相机的原始照片是无法进行PS处理的。而且警方对数码照片进行了鉴定,没有发现有粘贴和拼接的痕迹。这印证了假虎照没有经过PS处理。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对假虎照也无重新鉴定的必要。
在法庭审理中,辩护律师顾玉树多次提出把傅德志、刘里远、骆光林、网友乔勇、律师焦和平等人作为证人,但都被法庭拒绝。一些法律专家认为,法庭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从周正龙找画、拍“虎”、林业厅开新闻发布会以及后期的一些情况来看,傅德志和刘里远这两位专家并没有参与这个过程,专家可能从他的专业知识角度提出了他的一些看法和推论,但这种推论并没有建立在对假虎照原始数据的调查之上,专家自己进行研究推断结果,作为证人却不符合民法的要求。
倒底想要啥样的真相?
9月27日上午,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华南虎照”被告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开庭前,周正龙的妻子罗大翠接受媒体采访。中新社发 邓浩军 摄